治平四年,正月的最後一天。
一份長達兩萬餘字,名為《兵政三百條》的奏疏出現在趙頊的龍案上。
此奏疏嚴格按照趙頊的“半年之內,減官六成,減兵五成”規劃,大刀闊斧地裁官裁兵。
裁官,只裁無用的官;裁兵,只裁無戰鬥力的兵。
夠快!夠狠!夠猛!
奏疏中除了各項執行條例外,還有關於各級州府執行不力的懲罰,懲罰力度也相當大,保證地方不會推諉糊弄。
趙頊看後,非常滿意,當即命令中書,將《兵政三百條》傳至各個州府,二月便開始全面執行,七月必須完成裁撤任務。
……
二月二,龍抬頭,春耕之日,本是個喜慶的日子。
但因為《兵政三百條》,一部分人開始變得暴躁起來。
汴京城中,閒官最多,受到蔭封的官員也最多。
一些人看到《兵政三百條》,照著條例一對照,發現自己完全符合裁撤條件,當即就坐不住了。
而他們的行為都相當一致:拿錢送禮走關係。
韓琦、富弼、曾公亮、歐陽修、文彥博等朝廷眾臣的家門口,門庭若市,車馬不斷。
但這些辦事兒的人,無論親疏,無論官職大小,全都吃了閉門羹。
朝廷重臣們,出奇的想法統一,團結一致。
緊接著,汴京城的茶館、酒樓變得熱鬧起來。
一群群閒官散兵憂心忡忡地商量著對策。
在他們眼裡,若是這鐵飯碗被砸,那一生就徹底完了。
當日晚,有三撥人已經形成了相當大的規模。
第一撥:蔭封之官。
組織聚眾者不是別人,正是寇準之孫,寇勇。
一座深宅的庭院中,燈火通明。
近百人聚在一起。
而在最中間站著,體態如球的雙下巴男人,正是寇勇。
寇勇召集的人,有一個明顯特徵:全都是紈絝子弟。
最小的十二歲,最大的八十歲。
這些人乃是汴梁大街上街溜子的主要組成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