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仗著自己的三寸不爛之舌,將這些女伎們全都罵了一遍,什麼不知廉恥,不通《女戒》,下賤的瘦馬、為了錢全無婦德等。
最後還說了一句:不知廉恥,以色事人,終為伎也。
直白點就是:不要臉!你們這群以美色伺候人的女人,這輩子都只能是伎女!
此話一出,將所有從事伎藝行當的女子都得罪了。
大宋,從事伎藝的女子非常多,但是真正賣肉者其實不多。
大多都是以技藝謀生。
世人對她們本就有偏見,而翠錦社這些女子之所以成社,就是為了改變這種看法。
有了黃四娘火鍋店事件後,女子們都懂得如何維護自己的權利,並且也懂得反抗了。
許逢春的這番侮辱,徹底激怒了她們。
然後,轟動整個汴京城的一幕出現了。
三十多個二十來歲的妙齡女子將許逢春這個大男人揍了。
還是痛揍!
臉上抓的滿是血痕,衣服幾乎撕成了布條,嘴裡還掉了兩顆牙。
揍完後,許逢春直接被擔架抬到了醫館。
與此同時,因有人報官,開封府的衙役們將翠錦社的三十多名女子全都抓到了府衙。
審理此事的,正是開封府南城推官洪寶祿。
洪寶祿問詢一番,最後判定:許逢春和蘇暖暖有錯無罪,自省即可,但翠錦社三十多名女子因當街圍毆他人,造成輕傷,按照大宋律令,各自處以勞役三個月,以儆效尤。
此判罰結果一出。
不但翠錦社的姑娘們不滿,汴京城的許多百姓們也都不滿意。
明明是許逢春侮辱且打人在先,並且還侮辱了全天下從事伎藝行當的女人,確實該打,怎麼就無罪呢?
一時間,汴京城女伎大罷工,直接圍堵在了南城衙門。
洪寶祿無奈給出解釋。
首先,關於蘇暖暖與許逢春有錯無罪,乃是因為許逢春以字抵酒菜與聽麴錢。
從當下的市面價值和一些書法大家的定價來看,那八個字確實可抵。
雖然他辱罵了蘇暖暖,但後者反應過激,撕掉了這副字,然後才有了許逢春的兩個耳光。
而此兩個耳光,並未重傷蘇暖暖,雙方皆不算毆打他人,故而在道德層次皆有錯,但在律令層次皆無罪。
至於翠錦社的姑娘們,聚眾圍堵他人,已經觸犯了大宋律令。
並且在客棧內,雙方為互相辱罵,然後翠錦社的姑娘們仗著人多毆打了許逢春,且為重傷,當街聚眾毆打他人的罪名是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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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而,判處勞役三個月。
但是百姓們聽到這個解釋後,依舊還是不服氣,認為官府乃是偏袒士子。
當即。
汴京城的女伎以及一些百姓全都圍堵在了開封府,要求開封府重審此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