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結婚不是兩個人的事情,而是兩個家庭的事情,在這個年代,職業選擇同樣不是一個人的事情,還牽扯到身邊的親人。
林伯清和鄧秀蓮自然不想兒子出外創業。
在他們的觀念中,在單位上班安穩,每月有固定工資,吃喝不愁,他們只希望林子軒和慕姍姍趕緊生個孩子,把孩子養大,這一輩子就算是圓滿了。
這才是人一生應該做的事。
不過,如果兒子真的想去創業,他們也只好默默的支援。
李虹倒是鼓勵女婿出去闖一闖,林子軒的年紀太輕,能成為藝術中心製作部門的副主任已經是破格提拔了。
體制內有嚴格的年齡限制,想要升為正主任至少要到30歲,35歲以後才可能坐到李虹的位子,成為單位的一把手。
這還是在沒有任何波折的情況下。
如果不是一心走仕途的話,留在體制內還不如出去創業。
如今正是一個全民下海的時代,京城演藝圈越來越多的人出去單幹,幾個人合夥成立影視公司,民營投資商進場,整個行業出現了繁榮的景象。
以林子軒的能力,就算弄不成大企業,開個小公司每年賺個上百萬完全沒問題。
李虹對這個女婿有信心,她不想林子軒和慕姍姍有多大的出息,只要過上富足的生活就夠了,這要比在體制內熬資歷更為輕鬆。
慕致遠則是另一種想法,他同樣支援林子軒離開體制,但不是李虹所說的每年賺個上百萬就滿足了,而是到外邊鍛鍊一番,打磨打磨。
“趁著年輕,出去闖闖,鍛鍊鍛鍊,過幾年要覺得不適應再回來不遲。”慕致遠鼓勵道。
李虹和慕致遠的想法反映了這個時代華國的一種風潮。
在國家的大力提倡下,公職人員停薪留職,下海經商的不在少數,這些人有些賺了大錢,有些則在商場摸爬滾打幾年,覺得累了就繼續回單位上班。
當然,這些人或許會因此錯過晉升的機會,從此在單位。
這就是有所得就會有所失,沒人能佔盡好處,全看各人的選擇和機遇。
和兩邊的家人溝通後,林子軒有了出去闖的想法,準備辦理停薪留職,這也算是給自己留條退路,不過不是現在,他至少要把手頭上的事情處理完才行。
再說,即便要開公司,也要準備好第一個專案,寫好劇本,拉好投資,出去就能拍戲,而不是出去之後再說,他還沒有那麼魯莽。
做出決定後,他第一個要通知的物件是一直想單幹的馮曉剛。
“這個好啊,那咱們開張的第一部戲拍什麼,是電視劇還是電影?”馮曉剛興奮道。
“馮哥你覺得呢?”林子軒反問道。
“電視劇咱們熟,拍出來有路子能賣出去,電影的話有點懸,現在電影市場不景氣,我雖說想拍電影,可咱們辦公司是為了賺錢,不能賠了,還是拍電視劇吧。”馮曉剛理智的分析道。
“先弄劇本吧,甭管電影還是電視劇,能拉到投資就行。”林子軒決定道。
“那我手頭的這部戲怎麼辦?”馮曉剛詢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