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角落裡的那兩對已經抱在了一起。
在電影院這種昏暗的環境下,不仔細看還真發現不了。
他自然也想做點什麼,就悄悄的用小手指鉤住了慕姍姍的手指,慕姍姍看了他一眼,沒有說什麼,繼續看電影。
林子軒忽然覺得這電影有意思起來。
看完電影,到了五點多鐘,兩人在附近找了家飯館吃飯,互相說了在單位的趣事。
“你說我該怎麼辦?新聞主持人要一臉嚴肅,萬一碰到可樂的新聞,我笑出來怎麼辦?”慕姍姍頗為苦惱的說道。
“這還算好的,要是碰到不可樂的新聞,你笑出來,那才是災難。”林子軒吐槽道。
“你有點良心好不好,還有心思胡說八道。”慕姍姍抱怨道。
“好吧,國家正在提倡豐富百姓的文化娛樂活動,以後娛樂性的節目肯定增多,需要大量的綜藝節目主持人,不過這個活可不好做,要有藝術細胞,腦筋要快……”林子軒望著慕姍姍說道。
他突然想起這個時代的節目都是錄製,不是直播。
只要臺本寫好,主持人不需要太費心思,一般相貌端莊大方,具有親和力就夠了。
“你看我幹什麼?我沒有藝術細胞麼?”慕姍姍不滿道。
“那倒不是,是你的反應不夠快,不信我出個題目你試試。”林子軒提議道。
“試試就試試。”慕姍姍不服道。
“慕姍姍同學,請問,樹上騎個猴,地上一個猴,總共幾個猴?”林子軒提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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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在這道腦筋急轉彎裡結束了晚飯,沿著馬路慢慢的朝前走。
他們一邊走一邊饒有興趣的看著周邊的店鋪,聊著一些瑣事,這些平日裡司空見慣的鋪面似乎有了全新的意義。
林子軒突然領悟到兩人約會並不一定要去什麼豪華的地方,只要在一起,哪裡都一樣。
就這樣走著就挺好。
於是,他們沒有去酒吧見識流行文化,而是沿著馬路逛了一趟夜市。
回到家裡,林子軒發現了一個顯而易見的事實,那就是處物件真是花錢。
今天一天看電影吃飯,還有零食和來回公交車的費用,十幾塊錢沒有了。
他還沒拿工資呢,就算是拿了工資,也不夠這麼消費的,好在一個月只有四個星期天,看來要想辦法掙錢了。
正在林子軒琢磨掙錢的時候,他收到了一封信。
這是來自《詩鐫》的信件,他的詩歌會在下一期的《詩鐫》上刊載,稿費30元整。
詩歌的稿費這麼高啊!
林子軒頗為驚訝,自己要是寫上數百首詩不是發財了麼?
一般來說,小說是按照字數算錢,詩歌則是看詩人的名氣和詩作的質量。
因為他的詩歌是慕致遠推薦,所以《詩鐫》編輯部給了相當於著名詩人的價錢,新人的稿費沒有這麼高。
這讓林子軒找到了一條發財致富的路子。
當然,他也知道這件事純屬偶然,他不能每次都讓慕致遠推薦,就算真是女婿也不能這麼做,關係到臉面的問題。
他準備寫本小說試試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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