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幾年,慢慢的她就受不了寂寞,跟第二個丈夫認識了。第二個丈夫是宜城老鄉,在那邊做生意。李琴去那買東西,一來二去的就交往越來越多。
李琴是住在部隊的,部隊裡面的人對李琴的改變當然有看到。後來就偷偷把這事兒告訴了李琴的第一任丈夫。
那個男人倒也厚道,並沒有把事情聲張出來。和平的離了婚,兒子歸男方。
李琴離了婚,但離婚的原因,部隊裡面的人都知道,影響不好,通訊員的工作也丟了。李琴很快就跟第二任丈夫結了婚。
第二任的丈夫倒是真心喜歡李琴的。寵李琴寵的很,天天什麼事情都不做。想去哪裡玩就去哪裡玩。想買什麼就給買什麼。這樣一來家裡也根本就存不了錢。
過了十幾年的時間,在第二任丈夫兩個小孩,大的那個有十歲的時候。第二任的丈夫得急病去世,
這下李琴就慌了,她那麼長時間沒有工作過,而且她也不想工作。她在家裡連地都不用掃,你讓她去工作養自己和小孩,她可不願意。
於是她很快就讓媒人幫她找再婚物件。至於自己的小孩,就送給別人了。
不是送給那種沒有小孩的家庭,像那種的家庭也不多,大部分找那種離的遠的。以後出問題的機率就低一些。
於是就隨便找了二戶人家,讓兩個小孩當童養夫和童養媳。然後自己很快就嫁了第三任的丈夫。
也是李琴的運道不錯,找的第三任的丈夫雖是個農家漢,但同樣也是對她很好。當然也是因為李琴早就說了要求,要找個對她好的,她不做事。
不到一年的時間,李琴又生了一個兒子。只是除了第一任的丈夫,這李琴就像是剋夫一樣。丈夫差不多十年後又去世了。
李琴享受了這麼多年,她哪會為別人著想,同樣把這個孩子也送給別人當童養夫。雖說年紀已經大了,但李琴本身底子不錯。
天天躲在房間裡面休息,跟那些天天在外面風吹日曬同年紀的婦女比。外表年輕了得有十歲以上,很快又找了第四任的丈夫。
條件當然是同樣的條件,她不做事情,只要對她好,家庭條件她不要求。
李琴跟第四任丈夫結婚時,兩個人年紀都已經五十多了。男方沒有小孩,一心只對李琴好。只是第四任的丈夫連十年都沒有就去世。
這下已經六十多的李琴想找物件可就難了。這個年紀的人基本上就是找互相照顧的,李琴這樣什麼都不做,一心只想別人服侍她的人,人家怎麼可能願意。
她跟第四任的丈夫沒有小孩,就剩一個房子,讓李琴去種田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然後就想起來當初她送出去的幾個孩子了。
理由很好,丈夫死了,她現在老了沒有收入,只能靠孩子養老。
除了第一任丈夫的孩子不在本地。當初送出去的幾個孩子的幾個家庭離她都不遠。就一個一個的找上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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