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再明顯不過。
……
本來我還在想,有錢了,我給弟弟一筆錢,讓他帶母親去鄉鎮蓋房子,一百萬吧,到底要不要讓它跟著去,這幾天一直想這件事,我想著這個壞人就讓我來做吧,不讓它去,讓它守著它這個家,讓母親和弟弟去,我給弟弟蓋房子,跟它分家了。
以後不管它了。
哦。
給弟弟蓋房子?
那我呢?
我?
我不需要。
我想我很大的可能是孤獨終老了。
如果這樣。
我四海為家。
我不需要房子。
如果有錢,我也不會在鄉鎮住。
除非我有老婆,而且我的老婆是鄉下人,我才會選擇在鄉鎮住。
當然了,如果真的要蓋房子,我還是會蓋兩家的,這樣也好一些,萬一母親不能跟著弟弟,讓她住我家。
我有時間就陪陪她,偶爾帶她去旅遊。
嗯。
我這幾天還在想,要不,讓它也去?
畢竟,鬧到那個地步也不好。
現在……
呵呵。
它也配?
我每年會給它錢。
它養大我,給我吃飯嘛!
我肯定要還給它的。
有錢的話,每年三萬,五萬。
財富自由也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