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日,凌晨二點十四分。
沒睡。
我早晚要猝死。
……
中午。
十二點十五分。
我還是決定先工作一年。
一年後再寫書。
原因呢?
那個詞肯定會被遮蔽。
在學校時候還好,一個禮拜一次,甚至一個月一兩次。
當出學校後,就嚴重了。
每天三兩次,七八次,甚至十幾次也不誇張。
如此五年。
五年足矣毀掉一個人,也可以成就一個人。無疑,我是被毀掉的那個,但我不願把事情往壞處想,這可以是壞事,也可以是好事。
我且認為是好事。
把它當成平常,那它就是壞事。
把它當成教訓,那就是好事。
我喜歡把事情往好的方向去想。任何事都不該往壞了想,往好的想,總是比往壞的想有益。
雖然可以往好的想,但經過五年的重復,腦子總歸沒有正常人那般清醒。
所以,我想先工作一年,以戒一年為目標。
做到了,我想應該正常一些了吧?
腦子清醒些了吧?
靈活些了吧?
所以,什麼都不想,一心工作,其它事明年再考慮。
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