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他們坐下後還算安靜,一行五人,還統一的坐在了後排,互相之間打著眼色,感覺挺有貓膩。
“考試了!”
兩名老師走了進來,其中一個負責髮捲子,另外一個在黑板上大大的寫下兩個字:奔跑!
將粉筆一丟,老師說的:“這就是我們複試第一項命題創作的題目!”
“奔跑?”
“這題目太簡單了!”
“哈哈哈,我正好做過這個題目演練,寫過這類故事!”
“……”
大家一邊傳試卷,一邊交頭接耳。
老師咚咚的敲了敲桌子:“好,別說話了,拿到卷子就開始寫吧!考試時間限制在12點以前!”
秦默撫平考卷,靜靜的看著黑板上“奔跑”兩字。
足足發了十分鐘呆,突然想到一個故事。
一個絕妙的故事!
提筆刷刷的開始寫了起來。
“阿甘家很窮,小時候住臨時公寓,隔壁叔叔經常過來逗他。
兩人一個彈琴,一個跳舞,小孩兒扭得還挺有意思。
於是叔叔讓他多跳幾遍。
兩個月後,媽媽跟他逛街,他發現這個叔叔出現在電視裡,扭的正是他那段舞,叔叔現在出名了,大家都叫他貓王。
阿甘不但智障,腿腳也不太好,走路得踩個腳蹬,同學們總欺負他,除了一個叫小珍的女孩兒。
她很善良,只有她願意陪阿甘玩。
有一次,同學又過來欺負阿甘,小珍也攔不住,就讓阿甘快跑。
結果他越跑越快,把腳蹬都踩飛了。
後面追他那個同學都看傻了。
他們騎車都追不上,阿甘跑得實在太快。
他們慢慢長大,同學也越來越囂張,他們買了輛車,這回看你怎麼跑!
阿甘被追的實在沒辦法,他跑進一個小門,誤打誤撞的跑進了球場。
他也不管人家在比賽,一直往前跑,結果所有球員都跑不過他。
看到這個速度,教練一下子就站起來了,趕緊問助理這人叫什麼?
然後,阿甘就被收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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