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搶錢嗎?”搶劫這種行為,不以搶多久和多少判刑。
只要搶劫行為達成,一律三年以上。
寧奕殊冷笑:“搶劫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如果是誘拐、組織婦女賣銀呢?”
孟澤洋不吃麵了,他盯著寧奕殊:“什麼意思?”
寧奕殊冷笑:“你知道一個叫強哥的嗎?那個流氓想把雨柔騙到一個強哥手裡!”
“……”孟澤洋臉色一變。
作為刑警一隊的隊長,他當然知道強哥是何方神聖。
原以為,王雨柔面對的就是一個小小的校園霸|凌?
這種事情學校基本內部處理,不驚動警察,畢竟學生檔案上有汙點,影響分配。
孟澤洋生氣寧奕殊這點小事,也值當報警,浪費警力。
所以他才吩咐下去,晾一晾這位多事的千金大小姐。
可寧奕殊這麼一說,性質有點不一樣。
孟澤洋立刻喊:“來人!”
“隊長?”剛才說送材料的那個小警察,不知道從哪裡冒出來。
孟澤洋問:“小周,那邊審問的怎麼樣了?”
“報告隊長,我現在就去打聽。”小週轉身往審訊室跑。
孟澤洋:“……”
算了,自己去。
寧奕殊問:“那我和雨柔啥時候能走?”
孟澤洋裝聽不見。
寧奕殊跟在其屁股後頭催,三百六十度立體環繞聲響。
孟澤洋煩不勝煩,走的更快。
一隻大手攔住他的去路:“放人!”
大手的主人,是秦朗。
寧奕殊被帶到警察局,開車的保鏢陳四立刻狂踩油門回去找秦朗救駕。
秦朗來的挺快。
一進來就看見寧奕殊在孟澤洋周圍上躥下跳的。
再看孟澤洋,愛答不理,明顯為難人。
竟然為難他的人!
秦朗攔住他,要求放人。
孟澤洋停下腳步:“呦,秦朗,好久不見。”
“放人。”不是來跟你敘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