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離原上草,一歲一枯榮。
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遠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
又送王孫去,萋萋滿別情。
說到春,春哥就出現了,天剛黑下來,格老子直接找到家裡。
有些日子沒見,鬍子拉碴的,也戴頂漁夫帽。
“二丫,來客了,拿壺黃酒、拍根黃瓜,切只豬耳朵。”
雖然假裝不認識,但是待客禮數不能少,趕緊起來發根菸,點上,然後煙盒悄悄放桌上,咱回頭又坐下來泡茶。
酒菜上桌,臭小子自顧自地吃喝,看來還算合口味兒。
“老四,那人誰呀?你點啥他吃啥,蠻酷的?”
“還能有誰,老相好唄!”
“去你的,要不夾幾根炸油饃給人嚐嚐,不然吃不飽,不顯得你付老闆小家子氣?”
“要得!不過吃飯得收錢,這麼大個的男人,也不像是蹭飯的主兒。等會兒我出去袁哥酒吧坐坐,晚了睡覺別等我。”
珍姐端一盤油饃放桌上,告訴春哥這是咱們家鄉味兒。
“美女,味道不錯,黃酒也是家鄉味吧?”
“對,黃酒也是放大巴車帶來平湖,兩天一次,一次一百斤。很多幹菜都是跟大巴一起來,絕對的鄂西北家鄉味兒。”
“你們家這麼多好吃的好喝的,我看乾脆就在這附近住好了。伙食就開在你家,吃時間長了給我優惠點兒。”
“可以呀,斜對面小店上面二樓一房一廳現在空著,我們以前就住那裡,蠻幹淨的。”
“那麼好,你回頭幫我問一下,我明天還過來。”
“行,應該還沒有租出去,晚點兒我告訴老闆娘,給你留著就是了。”
待春哥吃完,拿車鑰匙出來把車子開到路口,聽見後面春哥摩托車響,不緊不慢向平湖鎮開去。
袁哥的小酒吧,週末生意不錯,唱歌的、喝酒的、嬉鬧的,都是一幫小年輕。
當了幾年兵,對著燈紅酒綠,感覺一丁點兒的興趣也提不起來。也可能在市區夜總會已經司空見慣了。
“四哥,好久不見,十分想念!今天兩位呀?”
“嗯,哪裡想我?”
“四哥,小齊說她渾身上下都想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