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人家都二十幾了,還是,還是那啥……?”
王曼嘴角抽了抽:
“得了吧,是不是隻有你自己知道?”
汪三急了:
“曼娘,我說的都是真的,你可得相信我。
我從來不會亂來的。”
想起以前的混賬事兒,又趕忙補充道:
“雖然我以前當混混,喜歡賭博,但我從來不去那種不乾淨的地方。
要不然也不會買你回來了。”
王曼眼睛一瞪:
“你還敢說,你這起心不良的傢伙。
你都二十幾了,居然把我一個十二歲的女娃買回去。
你這是想老牛吃嫩草?
你說你這心,簡直,簡直……”
一時間,王曼沒想到適合的詞來形容。
汪三被王曼說的,也有點不好意思。
隨即又為自己辯解道:
“當時我也沒有多想。
你後孃放出話說,五兩銀子賣了你。
我便想到,我一直在外面混,家裡也沒人照顧。
想說是買了你來照顧我孃的。”
“你狡辯,你不是說讓我給你們家傳宗接代的嗎?”
王曼還記得他以前說的話,這會兒開始翻起舊賬。
“買都買了,除了照顧我娘,那肯定得傳宗接代呀。
難不成買你回來當閨女養著,到時候還得給你出份嫁妝,把你嫁出去。
那我豈不是虧死了。”
汪三直接說出了自己當時的想法。
幸好他是把王曼給買回來了,要不然他們家的日子也不會過好。
還有,如果他不把王曼買回來,以花巧兒那黑心肝兒的女人,說不定就將她賣到了那些見不得人的地方去。
想到這裡,汪三還很慶幸。
慶幸自己當時的決定,太英明瞭。
王曼想想,好像也是這個道理。
雖然汪三混是混賬了點,但自從到了他們家,她是真的過得很自在。
老汪家的一大家子對她都很好,很照顧。
尤其是麻六嬸,那簡直把她當成親閨女,汪三這個兒子都得靠邊站。
這也是她願意留下來的原因。
也願意把老汪家的人當成自家人,有什麼好東西都會想著他們。
她向來是有仇必報,有恩必還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