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確是條思路,明日,我會藉著查【禍妖】的幌子,去牢中詢問那個中年男子。”
“你們去調縣衙文案,將男子的身份,和那個王老闆,包括張捕頭和白志川,都查一遍,看看他們究竟在此事中,扮演了什麼角色。”
三人連忙點頭。
有了大致思路,幾人都鬆了一口氣。
只要能證明,那個王老闆的確用了非法的手段,讓中年男子將女兒賣給他,那此事,就將直接反轉。
次日清晨,一大早,四人就直奔縣衙而去。
縣衙倒也沒為難他們,直接將幾人放了進去。
無論是審訊中年男子,還是調查公文件案,都沒有遇到任何阻力。
三人整整看了一上午,待張明宇問完,四人這才一齊出了縣衙。
隨後幾人又去了縣中各處打聽,收集資訊。
直到晚上,幾人這才回到了客棧,不過大家面色都不太好看,開始整理起了得到的資訊。
中年男子名叫郭浩,白馬縣清河村人,父母和妻子早逝,目不識丁,只留下唯一一個女兒,自身極度嗜酒。
郭浩女兒郭紅梅,今年十六,聽街坊鄰居說,長的極為漂亮。
王老闆原名名王有財,白馬城中富商,產業很多,也是春香樓的老闆,在白馬城中勢力很大。
張捕頭原名張勝,白馬縣衙捕頭,聽說他去春香樓,從來不用給銀子,顯然和王有財關係匪淺。
至於白志川,幾人並沒發現他和王有財有什麼交集,不過,張勝是他的女婿,他的二女兒,正是張勝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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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郭浩賣女之事,發生在他自己家。
這裡,就有兩個完全不同的版本了。
第一個,郭浩給出的版本,他說自己本來簽字畫押的是借銀子的借據,是王有財騙了他,才變成了賣女兒的賣身契。
而第二個,是王有財給的,毫無疑問,他說的是郭浩為了有錢喝酒,將女兒賣給了他。
大致資訊如此。
其中,最讓幾人注意的一點,就是郭浩嗜酒。
走訪周圍鄰居,對於郭浩賣女兒喝酒,大家都一致表示了肯定,覺得他就這樣的人,沒什麼奇怪的。
如果真是這樣,為了喝酒,賣了自己的女兒,這不就意味著,幾人查了寂寞嗎?
但是,對此,陳耀表明了自己的觀點,他覺得不可能。
他是養神師,對精神力波動極為敏銳,昨晚,郭浩情緒波動極大,應該並沒有撒謊胡說八道。
老張也覺得不可能,他親自審訊了郭浩,以他多年看人的經驗,郭浩並沒有撒謊的跡象。
但這些,都是幾人的主觀判斷,沒有什麼用,究竟該如何才能找出真相呢?
賣身契,眾人也已經檢視了,並沒有問題,這該如何突破,才能找出原本的真相?
張明宇眉頭皺起,用手輕輕的敲了下桌子:“還有一人,或許能證明此事的前因後果。”
“誰?!”幾人都忍不住問道。
“鄒家糧店老闆,鄒少言。”
“鄒少言,那是誰?”
張明宇臉色依舊凝重,喝個口茶,嘆了一聲:“按照大夏的規矩,賣身契,和借錢較多的情況,必須有第三人在場,當公證人,以證公平。”
“而這個鄒少言,就是這個賣身契中的公證人。”
“不過,這人明顯是王有財那邊的,我詢問郭浩時,他也說是兩人合起夥來騙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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