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慧的老公,不,應該是前夫,叫張強。
名字很俗,人也很俗。
他和鄭慧在七年前結的婚。
七年前的時候,她和鄭慧非常相愛,但兩個女孩相愛,自古以來就不被社會大眾所接受。
正好有一次鄭慧無意間喝醉,和張強睡在了一起。
兩人當天沒發生什麼,但這一幕很不湊巧被鄭家的長輩看到了。
女孩子家嘛,都很注重名聲,鄭慧在家人的逼迫下,不得已跟沒什麼感情的張強結了婚。
梁小君為此非常傷心,可是能怎麼辦呢?
在思想保守和刻板的世人眼裡,同性相愛是永遠得不到祝福的。
鄭慧結婚一年後,懷了孕,生了小孩。
就在這個時候,張強漸漸露出來了他醜陋的一面。
他不再安心上班,每天抱怨工作太累,工資太少,老闆老是找他麻煩。
鄭慧知道後也沒說什麼,每次都耐著性子,安慰他,說一切都會好的。
那時候鄭慧已分配到醫院工作,醫院工作非常忙,鄭慧除了白天上班,晚上回來後還要做飯,打掃衛生,做家務。
孩子由婆婆帶著,但是張強的爸爸身體不好,婆婆一邊照顧孩子一邊照顧生病中的公公,也是累的夠嗆。
本以為隨著孩子漸漸大了,這種辛苦的局面會有所改變。
然而作為家裡的男主人,張強在家的時間越來越少。
而且鄭慧有一次收拾屋子,發現自己藏在衣櫃裡的存摺和銀行卡都不見了。
孩子喝奶粉,用尿不溼,家裡的生活開支,柴米油鹽,公公每個月的醫藥費,這每一筆錢都是鄭慧在出。
存摺銀行卡不見了,她自然非常著急。
她第一時間打電話跟張強,詢問怎麼回事。
張強在電話支支吾吾說,錢借給朋友了,朋友說了,很快就會還,讓她不要擔心。
鄭慧怎能不擔心?那是家裡的所有家底,他全借給了別人,他們一家人怎麼生活?
後來她才知道,那些錢張強根本不是借給朋友了,而是賭錢全部輸掉了,連同輸的,還有他們結婚時買的一條金手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