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人類與小精靈的關係並不融洽。這個世界沒有寶可夢動漫,人們不知道這些會噴火吐水的“怪物”是什麼東西,於是,雙方展開了一場現代科技與超凡力量的大對抗!
最終,各有損傷。
後來,經過無數科學家的研究,這個世界的人類生生髮明出了不屬於這個時代該有的黑科技—精靈球!
最終,第一批幸運兒使用精靈球收服了小精靈,並掌握了對戰模式。人類開始利用小精靈的力量開始對抗小精靈,於是,精靈狂潮來襲,人人都以成為訓練家為榮,這個世界算是徹徹底底的—歪了!
然而,當你以為它是敵人的時候,你覺得它們數量好多,怎麼殺也殺不完,但當你需要它的時候,卻有發現,臥槽,這東西怎麼這麼少?不夠用啊!
比起這個世界龐大的人口基數,從空間裂縫裡跑出來的那些小精靈可真不算什麼,加上精靈球雖然研發出來了,但那個材料和成本,也導致它不能大規模普及,只有少數人才能使用。
但是,見識了小精靈的力量,誰不想擁有?群情洶湧,聯邦也不能不管。
於是,世界聯邦先是成立了精靈聯盟,管束因小精靈而發生的一系列事件,隨後釋出公告,賦予每個公民一次收服小精靈的機會,就在十八歲成年那天,每個公民都可以獲得一顆紅白球!
機會是給你了,能不能收服小精靈那就是你的事了,聯邦可不管!
所以,雖然有精靈球,但大部分人都還是沒有小精靈的!
依照穿越定理,原身的名字也叫林翔。他和大部分人一樣,也是個精靈迷。並且,成功在十八歲成人禮拿到了精靈球,然後收服了一隻精靈—鯉魚王!
是的,精靈也分三六九等,強力的,好看的,乖巧的,以及—廢柴精靈!
很顯然,體型不大,並且沒有什麼特殊技能的鯉魚王就是這種廢柴!
什麼,你說水濺躍?
不好意思,這世界的人們壓根不把那當成是技能!按這個世界的標準,所謂技能,必須是要能實實在在展現特殊能力的才算。通俗來說,就是肉眼可見,你這個技能可以噴水啦~吐火啦~什麼的。
人們對於精靈的認知十分匱乏,以至於,林翔很不要臉的收服一隻鯉魚王之後,受到了全校同學的抵制!
其中大抵分為兩派
一派是那些收服“強力”精靈的天之驕子們,他們看不起林翔這個“作弊的”,認為這種人不配和他們一樣擁有訓練家的稱號。這裡解釋一下,聯邦規定,凡是擁有精靈的,不論擁有者的年齡,情況,以及精靈的種類,狀態,都算是見習訓練家)。
另一類,就是那些沒有成功收服精靈的普通人。他們嫉妒林翔這個鑽空子的“叛徒”,經常對他冷嘲熱諷,並且給他起了個稱號“林鯉魚”。
面對這種情況,原身當然不會忍氣吞聲。那些擁有“強力”精靈的訓練家他惹不起,你們一幫小毛孩我還怕嗎!
於是,打架就成了原來那個林翔日常生活的一環。今天打這個,明天打那個,保不齊來次群架。當然,這個群架自然不是兩群人打,而是一群打林翔一個。
昨天,原身又打了次群架回來,對於這種家常便飯他早就習慣了,所以雖然覺得有些難受,但也沒當回事,躺上床就睡著了。然後,一睡不起!
是的,原來那個林翔被打出了內傷,嗝屁了!然後才給了林翔魂穿的機會,才出現了現在這種情況。
“唉~悲催的孩子啊,安心去吧,你的遺產,就由我繼承吧!”
知道了前因後果,林翔很淡定的接受了一切,穿都穿了,現在該想的,就是怎麼在這地方好好活下去。要知道,原身那些“孽債”可不少,他可不想每天不是在打人的路上就是在被打的路上,每天好菜吃著,飲料喝著,這才是人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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