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了笑,陳永仁抬起槍口,對準靶眼的膝蓋扣動了扳機。
“砰!”
“啊、啊、啊……”在膝蓋劇烈疼痛的刺激下,靶眼霍地睜大了眼睛,整個人都從昏迷狀態中清醒過來。
靶眼捂住不停流著鮮血的膝蓋,開始在地面上翻滾起來。
很快的,原本乾淨的教堂地板,被一道道鮮血染紅。
聞著空氣中淡淡火藥味和血腥味,陳永仁伸腳,踩在了靶眼捂住的膝蓋上,然後用力一踩。
“啊、啊、啊,不,啊,該死的,松腳……”
靶眼的身體顫抖的越發厲害,整張臉都變的分外猙獰。
“靶眼,回答我的問題,你為什麼要殺尼古拉斯和艾麗卡?還有,金並是誰,他在哪裡?”
“啊,我不知道,啊,該死的,把你的腳鬆開!”
“呦呵,嘴還挺硬,我就欣賞你這樣的硬骨頭。”笑了笑,陳永仁右腳發力,再一次加大了踩踏靶眼膝蓋的力度。
“嘶,啊、啊、啊,不要,我說,我說!”
這一刻,靶眼就感覺自己的整個腦子被一陣陣針給狠狠扎中,痛的他整個人都要扭曲了。
一旁的馬特看著這一切,什麼也沒說,只是死死盯著靶眼。
馬特現在只想知道,那個一直躲藏在暗中的金併到底是誰。
待陳永仁鬆開腳後,靶眼開始不停的揉起了膝蓋:“我也不知道為什麼要殺尼古拉斯,我只是接到金並的命令,他讓我來殺尼古拉斯父女的。”
聽了這話,馬特微微皺起了眉頭。他有些想不明白,金併為什麼要殺尼古拉斯這個生意人。
陳永仁對此早有猜測,倒是一點也不驚訝,只是繼續看著靶眼。
“金並的真正名字叫做威爾遜·菲斯克,他是菲斯克集團的老闆,平時都呆在菲斯克大廈……”
“威爾遜·菲斯克,竟然是他。”聽到這個名字,陳永仁的腦海中立刻出現那個身材異常魁梧的黑人男子。
陳永仁真的是沒有想到,那傢伙竟然是金並,而且,對方竟然還是尼古拉斯生意上的夥伴。
不過想到初見威爾遜時的感覺和觀察,陳永仁點了點頭,這樣就說的通了。難怪對方的身體充滿了爆炸力,感情對方就是一個很厲害的幫派老大。
至於尼古拉斯為什麼會與對方攪和在一起,陳永仁也很快接受了這個現實。
自古以來,古今中外,為了金錢、權力等利益,不同的人勾結在一起,實在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
“原來是他,原來那個威爾遜·菲斯克就是金並。”
“怎麼,你認識他?”陳永仁好奇的看著馬特。
馬特搖了搖頭:“我聽過這傢伙的名字,知道他的生意做的不小,是一個很有錢的生意人,只是他的生意都不太見得光。
除此之外,我就一無所知了。只是我怎麼都沒有想到,他就是那個殺了我父親的金並。”
簡單解釋完,馬特看向還在地上不斷掙扎的靶眼:“你打算怎麼處置這個傢伙?”
“處置,”看了看地上的點點鮮血,以及前方的女人雕像,陳永仁抬槍對準了靶眼:“既然他怎麼喜歡這個教堂和上帝,那我就送他去見上帝好了。”
“不要!”
回答靶眼哀求的,是一記槍響。
“砰!”
感受著靶眼瞬間消失的呼吸,想到現在所處的環境,馬特搖了搖頭:“我真沒有想到,你竟然會在這裡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