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先起來說話,我一定盡力幫您的。”
“是啊,孩她爸,你這都把閨女嚇傻了。”
“沒辦法,我們這貧民百姓辦事,這警察局閒麻煩都不管,我們老兩口只好自己找,真的是沒折了,我找遍了我女兒可能去的地方,印了1000張尋人啟事,到現在一點線索沒有!我真的不能失去女兒啊!”
金蒙的父親說完又不自覺的的抽搐起來。
明婧從書包裡拿出筆和本,然後問道:“叔叔阿姨,你們回憶回憶,你們女兒小芳有物件麼?”
“你這個當媽的應該知道,我平時一直在外地打工,對女兒也是不太瞭解。”
“這個事情倒是聽她說過幾回,不過那都是一個月前的事了,最近我女兒回家就是在她那屋裡一待,只有吃飯的時候出來,平時我這老婆子也不怎麼問!”
“也就是說這你們女兒有沒有物件你們也不知道。”
“確實是這樣。”
“她有男朋友!”金蒙一聲大喊讓眾人把目光紛紛看向了他。
“兒子,你可別瞎說,你姐姐才16歲。”父親說道。
“她有男朋友,那天我聽到她打電話給她男朋友打電話來著,說著一些打情罵俏的話。”
“金蒙,你能想想是哪天的事麼?”
“我想想!這個月1號的事!因為那天我放學回家本想跟姐姐出去玩的,就看到姐姐一個人偷偷拿著手機在和人打電話。”
“手機?”
“就是行動電話。”
“翠花,咱們這有這東西!”
翠花小聲的附在耳邊說道:“有的小姐,只是咱們老爺覺得那個東西不好,一直不讓用。”
“噢噢,這樣啊。”
“那後來呢!”
“後來我姐看我回來了,果斷把電話掛了,然後說了一句你回來了。”
“這麼說這女孩是有男朋友的。”
“兒子,你可別亂說啊,你姐姐的名譽都掌握在你手裡呢!”
“爸,我沒亂說,本來就是。”
“好,這是一條重要線索,你姐姐的同事你們去問過了麼?有什麼異常或者特別的地方。”
“這……到沒有,她一個圖書管理員,就那麼幾個同事,我第一個問的就是跟她交班的女孩,那女孩回憶說沒什麼特別,就是很正常。”金蒙的父親回答道。
“這麼說來應該是熟人作案!”
“什麼熟人作案?”金蒙父親問道。
“一個女生,不管是離家出走還是外出旅遊打工,都應該告訴父母或者幾個最親近的人。然而你的女兒失蹤三天了,卻音信全無,不得不讓人懷疑是熟人乾的。”
“如果是熟人,他抓我女兒幹什麼,算不上漂亮,家裡也沒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