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曦跟秦奮說,“有個傻瓜跟個男人去雨中散步。”
秦奮笑了,“我知道是誰,他願意,就去吧,別感冒就行。”
晨曦聳肩,“能不感冒就奇怪了。”畢竟是在雨中散步·····
天公不作美,又開始下雨了。
“副隊,說實話,我巨討厭下雨天,我們什麼時候回去?”
龍摯天今天穿的很少,只穿了一件單薄的黑色襯衣,冷風嗖嗖的。
衣服已經溼透了,在從這裡站下去,他想明天他們都要請假一天了。
陳伊人回頭說,“別害怕,別擔心,等一下。”
“這是哪裡?”
既然一時半會不能走,那就要問問這是哪裡。
陳伊人愣住,“額,忘記告訴你了,這是三起滅門案三個死者家附近的一條路,從這裡開車去死者家都是需要10分鐘的,排除堵車情況。”
龍摯天眉頭一皺,仔仔細細的觀察了一下這條路。
“我們走走看看?”
“不了,回去吧,明天早上,我們早點來,好好觀察一下這裡的地形,或許兇手就住在這附近。”
這條路離三個死者家近,都是莫戈發來的。
他回家就給他查了一下,果然查到了這三個死者所在的地方摺疊處有這麼一條路。
不管去哪個受害者家都是非常近的,他驅車都走了一遍是15分鐘。
然後才發給他的,陳伊人心想,今天莫戈心情是那麼好,居然會主動來幫他,這太讓陳伊人意外了。
聰敏的龍摯天已經猜到是誰幫他了,“那個名叫莫戈的。”
“是你的同事,也是我的同事。”
“哦。”
“他是特案組的,平時我們不會見到他的。”
“·······”
晚上,龍摯天的住處。
“老龍,你看看你······活的真的太失敗了。”
“滾!”
說話的男人就是奇葩哥,一個三十多歲的男人。
他就是奇葩哥,龍摯天的好朋友。
他也住在北汐市,並且他的住處離龍摯天的住處那是相當近。
“說吧你來幹嘛?”
“沒事,路過。”
“你猜我會信嗎?”
“你可以試著去相信。”奇葩哥真誠無比的說。
只是,龍摯天不是好騙的人,他一下子就戳透了某人的謊言。“你是又失戀了吧。”
經常被女人甩的奇葩哥沉默的低下頭,身上披著的外套都是皺皺巴巴的。
安慰失戀的男人,就是喝酒,龍摯天從冰箱裡拿出幾瓶啤酒,他最近壓力大,心情也不是很好。
正好需要一個朋友陪他來個不醉不歸。
一個失戀,一個工作不順心,兩個大男人圍在茶几各一邊,一人手上拿一瓶啤酒,咕咚咕咚就是喝。
奇葩哥長的很英俊,性格也很好,大大咧咧的,對朋友那叫一個掏心掏肺,可是每次都會被甩,被耍,久而久之,身為他兄弟的龍摯天都覺得丟人現眼。
這不,龍摯天喝了幾口啤酒後,盯著奇葩哥打量著,“老藍你不是說今年會結婚嗎?現在還能結嗎?離年底可沒有幾個月的時間了,你別打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