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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往後推了6天,到了這一週的星期天。
李凡接通了陸游的電話!
“李凡,明天就第一次開庭了,劉海女士說,讓你來接受開庭前的第一次採訪,代表她來回答一些問題。”
“可以,不過我要和劉海女士再商量下,到時候我來和你約時間。”
“好的,儘快哦,我晚上還要趕新聞稿,爭取開庭前先發出去。”
“對了,陸老師,還有一個問題,對方接受採訪了嗎?”
“你放心,我們這次的媒體報道,絕對公平公正,上面已經明確講了,任何一方不允許有偏頗的行為,不允許斷章取義,而且每次都得雙方同期報道,確保所有的發聲都被大家看到。”
“好的,謝謝陸老師,那我先來聯絡下劉女士。”李凡在電話裡和陸游告了別。
今天李凡沒有再呆在宿舍裡,這會剛從圖書館裡出來,在潤澤湖邊上散步,因為對於明天的第一次公開審理,他感覺到了緊張的情緒。
昨天他剛剛和凌教授對整個案子進行了覆盤,並且郝院長代表原告方,模擬了一場當庭辯述。
雙方的證據也已經都提交到了法院,凌敏也從法院方面取得了證物的列表。
透過昨天的這場模擬辯述,李凡第一次感受到了法庭上的你來我往。
他作為一個律師助理,並沒有太大的機會進行發言,全程幾乎就是坐在凌敏的身邊。
當凌敏需要什麼材料的時候,遞交給他。
而郝院長作為原告方,在提出訴求以及證據的時候,絲毫不顧及對方是不是自己師兄,言辭犀利!
李凡在一旁看兩個人按照庭審的順序,一步步推進案件的發展。
終於他發現了一個特別的問題。
那就是“好人條款”的意義!
原本他還在擔心,好人條款推出的時間很短,還不足以支撐劉海女士贏得訴訟。
但是在實際操作的過程中,他發現,只要凌敏提出“好人條款”這個概念,郝院長就必須立刻對證據進行補充。
按照模擬庭審,法院採納了凌敏提交的證據。
包括劉海寵物柯基犬的照片!
道路的實際情況照片!
柯基平時的生活狀態!
柯基犬對於劉海女士指令的聽從影片!
以及最為關鍵的,當時路過計程車的行車記錄儀。
而原告方提交的證據!
只有原告本人的筆錄!
原告配偶的筆錄!
原告兒子在劉海家中拍攝的影片!
李凡是真的沒想到,劉海居然當時會同意陳阿姨的兒子上門質問時,拍攝兩人聊天的影片。
也正是這段影片,讓凌敏找到了一個關鍵的突破口,等於是對方送上門的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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