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野茜喃喃自語,轉了個身,摸了摸自己的身邊,想要找到印象中放在身邊的手機。
醒來了第一件事,就是找手機,這已經成了大多數人的習慣,清野茜正是其中的一個人。
對清野茜來說,手機就是生命,若沒有手機可以用的話,她的一整天都會很難過的。
自從上次妖怪禍亂解決後,清野茜便嘗試著融入現實生活,但現實生活哪有那麼容易融入?
很快,清野茜就與人有了矛盾,接下來的劇情不出意外的話,她又要被那些人給欺負了。
這也是沒辦法的事。
俗話說,馬善人騎,人善人欺,清野茜那文靜善良還內向的性格,很容易就會遭到他人的欺負。
清野茜看到了手機的時間。
上面顯示了八點一分。
“……才八點嗎?”
清野茜吐槽了一句,手一軟,放下手機重新閉上了眼睛,打算繼續賴床。
或者說,是睡“回籠覺”。
反正起床也沒啥事幹。
為啥不睡覺?
清野茜重新閉上雙眼,準備睡覺。
此時,她發現了異常——
陽光越來越強烈了。
這刺激得她沒法安靜睡覺。
話說,窗簾是誰開的?
應該是媽媽吧?
清野茜的媽媽經常偷偷在七點多的時候開她窗簾,想透過這種方式,讓太陽曬女兒的屁股,逼女兒起床。
方法還是很有效的。
一旦清野茜爬起來去關窗簾,就大機率不想繼續睡了,而如果躺著不起床的話,哪怕被鬧鐘吵醒也可能繼續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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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為了避免沒有睡意,清野茜沒有起床關閉窗簾,而是選擇轉過身去背對著太陽繼續睡懶覺。
就在清野茜合上眼,睡意漸濃而且馬上就要睡著的時候,忽然發現,自己的房間裡好像還有別人。
是的,有個人。
那個人,不是清野茜“看見”的,而是清野茜憑藉感覺,以及感覺到太陽光發生了變化而感受到的。
那個人,就在自己背後,她的身影還擋住了一部分太陽光,就是如此明顯的事情,清野茜不可能察覺不到。
然而,明明感受到了背後的人,清野茜還是不敢轉過身去看,生怕一轉身就會看到不得了都東西。
清野茜已經不想再看到妖怪了。
自己就是一屆小市民而已。
遇見妖怪就是待宰的命運。
要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