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這兩個人怎麼不相信,在聽到我接下來要講的事情之後,就算是不相信,我想也沒有什麼辦法了,因為不是行內人,一般很難知道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因此,莫子凱和李鐘不知道這是怎麼回事也很正常。
“你們知道在民間一直流傳著一種說法嗎?那就是陰婚。”
莫子凱和李鍾聽了之後,面面相覷,我想他們是聽說過陰婚的,但是還是不知道的很詳細,於是我便開始解釋,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陰婚,又叫做冥婚,就是為死去的人找配偶,而在民間最為常見的就是,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後,未等迎娶過門就因故雙亡。
老人們認為,如果不替他們完婚,他們的鬼魂就會作怪,使家宅不安。因此,一定要為他們舉行一個陰婚儀式,最後將他們埋在一起,成為夫妻,併骨合葬,免得男、女兩家的塋地裡出現孤墳。
這是在都雙亡的情況下舉辦的陰婚,在這樣的情況下舉辦陰婚,那麼夫妻雙方死後是可以下地府再成為夫妻的,投胎轉世了,來世還是夫妻,所以一般沒有什麼害處。
但是還有一種,那就不好說了,那就是一方死了,大多數男性死了,又正好是家裡的獨苗,又沒有結婚,家裡人擔心自己的兒子死了之後一個人在地府孤單,便想著要給其配上一個媳婦。
直接找鬼那是不可能的,那麼就想到一個很簡單的方法,那就是,在陽間找到一個女性的屍體,最好是剛剛死沒多久的,然後為其坐上陰婚的儀式,那麼到了地府,兩人就是夫妻了。
消失的女屍都是年紀在十七歲到二十七歲年輕貌美的女子,這簡直就是要找物件的標準啊。
“可是你為什麼確定這就是陰婚呢?難道就不能是別的?”李鍾問道。
其實李鍾這樣問我還是很能理解的,配陰婚這種事情實在是荒唐,誰會沒事來做這個?更何況不是誰都有膽量揹著一個屍體,然後舉行陰婚禮儀的,但是要是換做這幫人那就不好說了。
“因為消失的女屍都是年輕貌美的女子,這簡直就是一個選擇物件的標準,而且,你們難道沒有發現,所有破了相的女子,都沒有被選上嗎?因為破了相的女子,鬼魂到了地府也會是這個樣子。”
破了相的屍體沒有被偷走,這個我早就注意到了,剛才也給兩個人看了。
李鍾還是不依不饒,繼續追問道:“但是這年齡也不一定要十七歲到二十七歲啊,有些三十來歲的,人也長得很漂亮,為什麼沒有被偷呢?”
我滿頭的大汗,真的要我把這個說出來嗎?
“因為,十七歲到二十七歲,是女人最好懷孕的時候,所以才會想著要偷十七歲到二十七歲的屍體。”
其實我一早就想到了這個原因了,只是覺得這個實在是有點,難以說出口。
“懷孕!為什麼一定要懷孕!人都死了,還要可以懷孕的做什麼?”
我無言以對,其實一些不投胎,選擇在地府的鬼魂,是可以在地府安家立命的,他們可以有自己的生活,就好像在陽間一樣,你說你一去地府,就有自己的妻子,是不是要好一點?
再加上你的妻子貌美,是不是更加有面子,最重要的是,鬼也是可以生孩子的!只是這種機率很小而已。這個我是千萬不能說出口的,本來讓他們相信有鬼已經是一件很難的事情了,現在居然還冒出這些來,他們一定會以為我是瘋子。
“這或許是買家要求吧,我也不好說,但是我可以肯定,生孩子機率大點的女屍,一定很好賣出去!”
我把話已經說到這個份上了,我想李鍾和莫子凱不是白痴,應該可以聽懂我說的這些話了。
這是一個屍體倒賣團伙,而且專門賣女屍,幫人配陰婚的團伙,而且我可以肯定的是,這個團伙中一定有人會捉鬼,而且會操縱鬼。
“居然還有這樣的人,那麼我們怎麼樣才可以找到那個人呢?你有沒有辦法?我們已經連續蹲守三天了,可是最後還是一無所獲。”
辦法是有,但是我必須要知道他們下一個動手的目標是什麼地方,全省城總共有四個殯儀館,每個殯儀館分別坐落在省城的四個方向,而我根本就不知道應該去什麼地方。
“李隊,你可不可以幫我看看,什麼殯儀館有剛死沒有多久,年齡在十七歲到二十七歲,死的時候臉上沒有破相的女子?”
李鍾想了想,然後轉身打了個電話,說了句話,沒多久電話就回了過來,李鍾便轉過身,對我說。
“找到了,在城西的松山殯儀館,有一具昨天晚上剛剛運來的女屍,年齡在二十歲左右,是吃安眠藥死的。我們現在要不要去那裡?”
去是要去,可是隻要我和莫子凱兩個人去,去多了,反而會打草驚蛇,反而不利於我們接下來的行動。
“李隊,我和凱哥兩人先去,我還不確定那夥人是不是會真的來,要是一群人先去了,我怕會打草驚蛇,況且,我懷疑對方也有會法術的人,肯定會捉鬼,人去多了,我擔心出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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