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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紅姑娘 (第1/2頁)

這些年裡天都城最為有名的歌姬當屬紅姑娘,她賣藝不賣身,一曲動聽嫻熟的琴音能夠令聽客『迷』醉流連忘返,儘管紅姑娘的臉上帶著紅『色』面紗,但她那明淨清澈,燦若繁星的乾淨眸子卻給人美的享受。

對於美麗的事物,人們總是喜歡無限的遐想,終於在一部分書生才子賦詩讚嘆的輿論發酵下,這位怡紅院第一歌姬在某一天成為了天都的第三輪明月。

五陵年少爭纏頭,一曲紅綃不知數。

慕名而來的貴族子弟在早已踏破怡紅院的門檻,縱有一擲千金只為博美人掀紗一笑,無奈任憑少爺們如何放開手腳大掏荷包,紅姑娘卻不曾有過點頭答應。

時間推移到四個月前,紅姑娘賞曲覓知音引得天都轟動,街頭巷尾紛紛前往,最後聽說乃是一位無名公子獲得美人座上賓的資格,眾人無不唏噓扼腕嘆息。

但緊接著那無名公子卻是拒絕美人相邀,眾人先是一愣,再一愣,有人砸吧嘴道“莫不是瞎了眼?”亦有人幸災樂禍道“怕是真的傻吧”,總之那無名公子自稱天都第一傻瓜少爺,這名頭竟然也就這麼坐實了。

絢爛璀璨的煙花在夜空中炸響,五顏六『色』的『迷』虹光芒浸染在純白晶瑩的雪花上,雪花帶著璀璨柔和的光暈,點點滴滴的落在梅花樹上,落在彩燈之上,落在梅花酒裡,等等等等…整個夜空就像是在下著金『色』繽紛的雨滴,如此古『色』古香的畫面就如同一幅『色』彩斑斕的水墨畫,賞心悅目。

此刻,眾人卻無心顧暇。

在這個時代,若是有人作出叫好的詩詞或者曲子,不出幾日便會被天都河對岸的怡紅院的姑娘們譜好曲子爭相彈唱,在一些詩會或者才子聚會當中人們更是習慣將所作的歌賦寫與紙上,一方面是為了方便有名伶需要贈送傳唱,一方面自然是為了…面子。

因此,有的文人聚會也會邀請歌姬名伶參加遊玩彈曲助興。

見到紅姑娘走到林宇面前的時候,相當多的人心裡還是有些豔羨的,紅姑娘怕是準備向餘林公子討得幾首詞曲去了,以前遊園賞詩大會也曾出現過這樣景象眾人自然是見怪不怪。

不過,這次是紅姑娘親自討要倒是令人多少有些驚訝,畢竟紅姑娘一手琴音傳響天都遠近聞名,這次餘林公子奪得詩魁,若是再寫出幾首詞曲被紅姑娘一經彈唱傳播,只怕不出幾日便是風光無二了,此等聲名遠揚在場的才子又怎能不羨慕。

但情況卻是人們無法預料的!

在聽到二人對話,那餘林又說出自己的名字的時候,眾人皆是一愣,這天都城被稱作的林宇的不多不少。

但自稱第一傻瓜少爺的可不多,尤其是“傻瓜少爺”這四個字,立馬驚醒了一部分人靈敏的神經,緊接著內心所帶來的震撼與驚訝,並且夾雜著難以置信的情緒立馬牽動著眾人臉上的肌肉。

驚呼聲四起,有人當即大叫一聲“這不就是那日當庭與曲焱公子對抗的傻瓜公子!”忽而一雙雙目光,瞪得猶如銅鈴,猶如火炬,似乎要將包裹在林宇外邊的斗篷、錦衣,都看穿。

純潔的白雪落在紅姑娘長長整齊的睫『毛』上令它微微眨動,那一雙清澈的眸子帶著頑孩一般的笑意,彎成月牙似的。

紅姑比林宇矮半個頭,所以當她抬起頭的時候,可以清楚的看到林宇上下滾動的喉結,那形狀就像核桃一樣大。“恭喜林公子獲得遊園賞詩大會的頭魁。”

“純屬運氣。”

“林公子自那日離開,再不曾來過怡紅院了。”

“諸事繁忙,沒法脫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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