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刀,自己殺傷殺過幾個人,用箭,自己射死射中過幾個人,用別的方法,自己也傷過殺過幾個人,可是到底哪種方式,才是自己最厲害的防身之術呢?
自己哪有什麼一技之長!
似乎自己什麼都會,可是什麼都不精通,每次遇到危險,逮住什麼用什麼,一旦碰到了如劉知遠和高雲翔這樣的人,就相形見絀,不是一星半點的不及,簡直就是立刻就要逃之夭夭才行。
“像我這樣跑得很快的人,不是很多,”李順才說道:“藝,貴精不貴多,我認為,殺人最好的方法就是用箭。”
趙旭問:“用箭?”
“是,用箭。為什麼說用箭,因為弓箭的射程遠,只要你瞄的準,力道足,一箭中的,目標就或死或傷,而你也不會有什麼危險,因為你站的遠,等有人追你的時候,只要箭矢還有,你還能再射。況且,你已經達到目的,就可以跑開了。”
“而且,要想成為好射手,就要勤練臂力,當你的臂力練得足夠強,你的手勁必然也就大,即便你在遠方射敵,若敵方派人追上了你,尋常人能抵得過你揮刀一砍嗎?”
趙旭想說,要是像你這樣的,我刀還沒砍出,你就將我先踹飛了。
李順才像是知道趙旭在想什麼,問:“假如,你將弓箭已經練成了隨心所欲,箭不虛發的程度,即便我快,我能快過你手裡的長弓利箭?”
“我只怕還沒有近你的身,就被你的連珠箭給射成了刺蝟。”
“還是那句話,你臂力強勁,萬一我追上你,就算我很快,只要你不死,只要你砍中我一刀,你說,我會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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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旭聽了,眼睛猛地亮了。
會的再多,不如有一技之長。是的,只要自己的箭射的準,遠遠達到殺傷的目的,就行了,而且還不用以身犯險……
“近身搏鬥,技能雖然重要,但一力降十會,你雙臂力大無比,尋常人誰能擋得住你全力以赴的一刀?”
李順才說完,見趙旭陷入了沉思,他走到斷牆的一邊,不知道想什麼去了。
趙旭心裡將李順才剛才的話翻來覆去的想,越想越是覺得有道理,登時覺得自己似乎撥雲見日,終於找到了一個讓自己強大起來的契機,找到了一個可能和明確的努力方向。
關於高雲翔,自己不知道他到底有什麼看家本領,那個劉知遠,當時在曲沃村,遙遙的射了自己的那一沒帶箭頭的箭,足夠自己心驚膽寒一段時間了。
他劉知遠能那麼強,自己為何不可以!
王若熙看到面容恐怖的李順才對著族人舊跡在懷念往昔,雖然明知他對自己沒威脅,但心裡到底有些害怕。想要到趙旭身邊,可是看到趙旭一直的坐在沙地上,很久很久的都沒有動一下,就忍著呆在原地。
又過了一會,李順才還是站在那裡,趙旭也還坐在地上,那隻駱駝竟然也沒跑,王若熙左瞧右看,自己去休息了。
天色微明,李順才看到趙旭靠在一處牆上,手裡拿起一顆又一顆的石塊往遠處的一個圈裡投擲,那個圈裡已經被投擲了大大小小几百顆石塊,知道他這樣做了一夜,心裡想這孩子倒是有股韌勁,嘴上問:“你知道涼州的‘溫末’嗎?”
趙旭聽了起身,看著站在有半截人高牆體上的李順才,搖頭說:“李叔,這個我卻是不知。”
“涼州是吐蕃人國都。前唐廣德二年也就是七六四年),涼州被吐蕃佔領,‘溫末’的本質是吐蕃部與河西節度使後裔和涼州世族的聯合體。”
李順才望著遠處,好的那隻眼眯了起來,另外那一隻卻仍舊。這樣子要是放在昨天,趙旭必然大驚失色,但是過了昨夜,如今他將李順才當成了自己的叔父。
李順才看著遠處不說話,趙旭也那樣站著。
朝霞初升,陽光很快的投射過來,將天地和景物上都揮灑的明亮起來。李順才徐徐說道:“墓地裡埋葬的都是年輕又自負的人。人要是不行,那就是不行,起碼自己不要欺騙自己,丟人比丟命強。”
“血氣方剛似乎是好事,但對於和對手廝殺而言,那只是你即將比你的對手先死的同義詞。”
“任何時候,都不要忘記看清自己的處境。要取強而補拙,手段永遠都是為目的服務的。”
李順才的話絕對是經驗之談,趙旭肅然說道:“是,李叔。”
在去往涼州的半途中遇到了李順才,趙旭的送經計劃算是完成,對普濟臨終所託,終於有了交待。而李順才要去太原收殮普濟屍身,趙旭必然是一同返回。
這樣既可以將王若熙送回王家,再有,以李順才的身手,縱使遇到了高雲翔和謝樂迪等人,諒那些人也不是李順才的對手。
趙旭和李順才就這樣站在斷壁殘垣那裡看著太陽昇起。又過了一會,王若熙醒來,她看著這一老一少,覺得這兩人之間似乎存在某種神秘的默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