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說我了,你們都別說我了,我就是十六七的時候狂野一點兒,也沒幹什麼壞事。下個話題,婷婷呢,什麼時候接婷婷去?”
完蛋,下一波話題直撲李凡而來。
爺爺:“我們今年來家裡過年,就是來看婷婷的,不然我們躺在熱炕頭看電視多舒服啊!”
奶奶敲了敲已經不太聽使喚的左腿,“我們千裡迢迢來容易麼我們。”
李凡糾正:“不是千裡,100裡。我還是剛剛的觀點,不應該接。顧家就一個閨女,大過年的從父母身邊搶走,他父母一定空牢牢的,咱們要有起碼的人道主義關懷啊。
沒結婚之前,給她幾年在家陪父母的機會。”
李媽:“你這孩子不會來事兒,大過年的,你不把人家孩子接家裡過年來,人家不挑禮啊?”
李爸:“我同意你媽說的!”
李凡擦額:“爹你什麼時候沒同意過?”
果凍:“我也同意媽媽!”
李凡擺了擺手:“小屁孩沒有發言權。”
大姨:“你看現在你們談戀愛的小青年,過年不都得彼此上門麼,家裡之前沒見過面也就算了,不上門就不上門了。
但咱們家和顧家都這麼熟了,你不接人家閨女來過年說不過去!”
果凍:“對,說不過去。”
“邊兒玩去,你知道我們說什麼呢麼?”
果凍泛著烏黑的大眼睛道:“叫嫂子來一起玩兒啊!”
李凡對大家解釋:“我和顧亞婷之前都談好了,沒結婚之前啊,過年當天不上門,在家陪父母,初二初三在彼此登門。
這是為什麼呢?不想讓你們提前感受到空巢老人的寂寞。”
表姐叉腰:“說這些沒用,馬上去給我接來。”
“威脅我?有文身了不起啊?我們都談好了,不來過年。”
大姨:“你們談好了?家長同意了麼?”
李媽:“對,我同意了麼?”
李爸:“你媽同意了麼?”
……
李凡遭受了全家人的圍剿,他也很無語。
本質上,戀愛結婚都應該是兩個人之間的事情,但在華國社會形態中,這是直接關乎到雙方家庭的。
戀愛倒還好,談婚論嫁就直接上升到雙方家庭的博弈了。
李凡最後重申:“我們真談好了,你們別逼我,初一初二你們就能看到她了,我初一就去接總成了吧,讓人家陪父母在家過個年,不差這一晚。”
“傻孩子,初一接和除夕接能是一個概念麼?”
“我這紅包都準備好了,初一可就沒有了啊。”
“老弟,你這是沒力度吧,請不來人家吧!”
……
李凡撓頭:“其實,你們太熱情了,你們得給我們年輕人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