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葛恪收縮防線,隨即放出了和平談判的訊號。諸葛瑾作為吳軍代表前往腰埠。
趙統不願意跟男人磨嘴皮子,於是就向梅園請示。
劉立以為一事不煩二主,欽命費詩全權代表梅園,與吳方代表諸葛瑾進行和平談判。
費詩遵照梅園的指示,提出了和平談判九項原則:
其一,吳軍作為主動挑釁的一方,吳王孫權必須要交付一筆和平保障金以示誠意。
其二,麒麟鎮帥軍損耗嚴重,和縣百姓流離失所。吳軍必須要留下五萬青壯用於恢復建設。至於和縣重建結束之後,青壯是否迴歸吳地聽憑自願。
其三,曲阿水軍必須要裁減運兵船的數量;南昌水軍不得配備運兵船。避免渡江挑釁的事件再度發生。
其四,吳王孫權親自向和縣百姓悔過賠罪,在和縣城郊勒石為憑以為警訓。
其五,諸葛恪親自到腰埠烈士陵園祭拜,親口承認渡江挑釁的錯誤。
其六,孫尚香作為吳地的郡主嫁給劉立為妃。吳王孫權作為嫡親兄長,必要補送一份嫁妝。
其七,鑑於西陵英雄酒肆事件的突然性,吳地英雄酒肆的安全由吳軍全權保障。倘若發生保障不力的惡性事件,英雄酒肆有權自組武裝進行防禦,吳軍不得干涉。
其八,興漢商會的成員在吳地經商享受同稅政策。計稅標準以如皋海軍基地核發的貨物清單為憑。
其九,麒麟鎮帥軍有權利隨時解除協定,只需提前通知吳國方面即可。這是對吳師主動挑釁的懲罰。
諸葛瑾對費詩提出的和平談判九原進行逐條的討價還價。特別是第九條,需要增加梅園不得主動進攻梅園的內容。
費詩以為吳軍有挑釁的前科,必須要受到相應的懲罰。梅園不會束手束腳,必須要保證麒麟鎮帥軍擁有絕對的主動權。
諸葛瑾不敢擅自做主,派人向吳王孫權請示。
孫權一心想要與梅園劃江而治,早點兒從和縣僵持的泥淖中脫身,全盤同意了費詩提出的條件。
同年十月,費詩和諸葛瑾在腰埠的麒麟鎮帥軍大營正式簽署和平協定,確立了雙方和平共處的九大基本原則。由於時間關係,吳國稱其為十月協定,想要淡化渡江求和的基本事實。
梅園隨軍記者為了紀念犧牲的騎兵督將士,特意稱之為腰埠協定,讓後人明白麒麟鎮帥軍在談判過程中的主導地位。與此同時,對腰埠之戰後烈士也給予了最高的評價。
十月協定正式簽署的第二天,吳國正式交付了承諾的物資。麒麟鎮帥軍如約釋放張承。諸葛恪帶著萬餘精兵登船南渡。吳王孫權的北伐行動宣告失敗。
趙統站在和縣城頭,望著在城中工地上揮灑汗水的吳地青壯,他的心情十分複雜。戰爭,受苦的總是百姓。
東吳大將諸葛恪成功進入了各方諸侯的視線,被譽為東吳年輕一輩的第一人。除了老將周瑜之外,他是吳地的希望所在。即便是和縣戰敗,也不損其聲望。
吳軍渡江作戰,與麒麟鎮帥軍打出了一比一的戰損比例。這樣的功勳讓世人覺得“千軍易得,一將難求”是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