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傅恆那裡,不光是北疆一省的人,將來要派到哈薩克三帳那邊去的人總也要幾十萬吧!”
“讓尹繼善將這些人全都派到固勒扎去住下來,傅爾丹和嶽鍾琪他們掃平了一處地方,就得過去人把它占上,將地方上的事務都管起來。”
“這些人只要是住在固勒扎城一天,北疆省裡就要管著他們的吃飯。”
“不管是北疆還是南疆,到時哪個地方糧食不夠吃鬧出了饑荒,朕唯他們兩個提督是問!”
“奴才遵旨!”訥親忙道。
只幾句話說完,年僅二十一歲的傅恆已經是從一品的提督,掌管一省軍政大權的封疆大吏了!
總督加了尚書銜,也不過是這個品級,但若論起實權來,比傅恆這個提督差得遠了。
總督手握數省的軍政大權,聽起來挺唬人,其實不然。
清朝實行文臣節制武將的制度,設定總督的目的就是加強中央對地方的控制權,統一事權,協調各省巡撫、提督間的關係,防止互不統屬而導致遇事相互推諉。
但這並不意味著總督可以隨意指揮提督轄下的所有軍隊。
朝廷對總督的權力也進行了極大的監督和制約,提督、總督、巡撫、總兵都有自己掌控的軍隊,稱為“提標”、“督標”、“撫標”和“鎮標”。
但這些軍隊都不是很多,視具體情形,從一個營到五個營不等,最多也不超過五個營。
每個營的人數也不一樣,因為不是用於大戰,員額從來都沒滿過,多的不過一、二百人,小的幾十人也算是一個營。
總督除了能調動自己所屬的督標外,最大的權力就是用自己的印信調動所轄各省的撫標、提標、鎮標的軍隊。
這些兵力用來彈壓地方,威嚇百姓,清剿小股的匪盜是夠用了,但再大一些的事情是做不來的。
真正要調動綠營的大軍,提督自己說了都不算,必須得皇上特旨委任將軍領兵出征,或是責成軍機處或兵部下令才行。
在政務上,各省具體的事務都被巡撫、布政使、按察使分管了,總督有過問的權力,卻不可能事事參與,這就是所謂的縣官不如現管了。
而傅恆這個提督可就大不一樣了,直接掌管一省的軍政、民政、財稅、法司,是真正的上馬管軍,下馬管民,十足的一手遮天。
在座的人中,鄂爾泰二十一歲時剛剛承襲了佐領的世職,充任低等侍衛,熬到三十七歲才升到從五品的內務府員外郎。
直到雍下即位,他才時來運轉,雍正元年被超擢為江蘇布政使,那一年他已經四十六歲了。
劉統勳二十五歲考中進士,當過編修,做過詹事,三十八歲才累遷至刑部侍郎。
這世上本就沒什麼公平可言,就是你傅恆再有學識、能力,若不是皇后的弟弟,能有這樣的際遇和前程?
學識能力比他強的人多了去了,不也一樣被埋沒了?
哪個有機會隨陳宏謀去歐羅巴歷練?更不用想著隨和親王去萬里勞軍了,只怕是想上船當個侍衛都不夠資格。
什麼皇天不負苦心人,都是屁話!若是沒有家世背景外加運氣,你就是把心剜下來泡到黃蓮水裡,依然是個不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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