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上前來“還要麻煩你們再跟我回去做個筆錄。”
時錚是沒意見的,但溫伊有些意見“和你們回去做筆錄也不是不可以,但這裡的東西都是他們砸的,我們兩個一概不負責,還有他們把我的小龍蝦給糟蹋了,他們得賠。”
說著,溫伊指了指四個大塊頭開口。
“這是肯定的,他們肯定得賠!”
“那,這家店的老闆呢?”
除了兩人外,這個店鋪也被砸了不少,這店的老闆也得跟他們回去做一番調查。
溫伊指了指角落裡坐著的老闆。
警察回頭就看到了他“跟我們回去做個調查吧!”
老闆哪能不同意,跟著幾人走了。
等到了警察局他們先給兩人做了筆錄,將兩人放回去後才開始問店鋪老闆。
這一問他們可問出了點事情,原本以為只是簡單的搶劫,可沒想到這老闆卻說這幾個人每隔上一兩個月就會來一次。
起初還好,要的錢少,可越往後要的錢越多,這次老闆實在是拿不出那麼多錢來,他們就揚言要砸了他的店。
警察問他為什麼不在第一次被勒索時就報警。
那店主說他們當時要到錢不多,就算報了警最多蹲幾天局子就給放出來了。
放出來後這幾個人肯定不會放過他,會再來重新找茬,那還不如花錢保平安。
這話一說出口那警察就直道他糊塗。
現在被勒索了一年多,前前後後被勒索了近有一萬元了。
這種情況能判好幾年了。
時錚和溫伊下手還挺狠的,等四人被弄回警察局店主都調查完了,他們才悠悠地醒了過來。
剛醒過來時沒弄清楚情況,還罵罵咧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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