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五樓和六樓間的轉角平臺上,她心情複雜地嘆了口氣。
她就是在這裡咽氣的。
雲石地磚上,那灘因沒擦幹淨血漬而留下的痕跡比兩天前更淡了,淡到她幾乎看不出來了。
她蹲下,指尖掃過那灘淡色。
於森最符合兇手側寫。
他沉穩冷靜,做事嚴謹;
他是槐塘村案發生時,少數幾個不在公司的人之一;
他知道六樓監控壞了,但不知道她走路不會看手機;
他是姚曉晨愛慕的人,是姚曉晨會維護的人;
他有機會知道姚曉晨對花生過敏;
也是有機會接觸到膠囊瓶的人。
她突然有了個更大膽的推斷。
七月半那晚,離開辦公室的時候,她回頭看了眼,她記得很清楚,於森辦公室的燈還亮著。
社長辦公室在走廊的盡頭,電梯間和樓梯間在走廊的另一端,所以於森要從辦公室到電梯間或樓梯間,勢必要經過翻譯部辦公室前的走廊。
但她不記得那晚有看到過於森從翻譯部辦公室前經過。
於森是在她離開後才離開辦公室的。
她一直堅信自己的死亡時間是20點22分前,即,八樓的小祝第一次下樓的時間,而不是影片點贊的20點27分前。
小祝是和案件沒有任何直接或間接牽連的人,比起其他人,她的證詞最可信。
但她現在開始懷疑20點22分前也不是她真實的死亡時間了。
她應該更相信自己的感覺。
姚曉晨和她打招呼前她剛看過時間,那時候是19點57分。姚曉晨離開後,她很快完成了音訊翻譯。她自我感覺這段時間不會超過10分鐘,那就意味著她離開辦公室的時候不會晚於20:10分。
20點16分,底樓的監控拍到於森下樓。
時間上正好符合。
唯一說不通的是20點27分的影片點贊。
但既然已經懷疑姚曉晨在目睹了她被推下樓後選擇保持緘默,為什麼不能再大膽點假設。
點贊影片的人不是推她下樓的兇手,小祝第一次下樓看到的黑影也不是兇手,而是在兇手離開後,從nano speedy手袋裡找出手機,給影片點贊的姚曉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