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了,他例舉了很多米國律法和事實,法官也久聞他的大名,最終同意了他的請求。
開庭那天上午,地方法院大樓門前的廣場上,聚集了幾百當地華人,他們打出一個紅色的橫幅來,上面寫著本地華人社團,支援劉萬程先生後援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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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萬程和周鐵民坐一輛轎車過來,老遠就看到了那個橫幅,他就詫異地望向周鐵民。他不認識什麼華人社團啊?
周鐵民就笑著解釋說“是我對他們說了你的故事,大家很感動,決定今天過來給你助威。”就告訴劉萬程,“在這裡打官司,輿論至關重要,往往會左右陪審團的意見。”
劉萬程就點點頭,沒有再說話。
上午十點,法官出庭,庭審正式開始。fbi官員做為公訴方,首先做案情陳述,說了兩個多小時,囉裡囉嗦,僅訴狀就厚厚的有百十頁,外加幻燈,還有實物證據。
聯邦官員做事,已經習慣了嚴謹和公文格式化。一件屁大點的事,也能弄出好幾頁檔案,把有用的沒用的都一一羅列,就像外企的文員整理的調查報告一般,不過比那個還嚴謹,還囉嗦。
劉萬程坐在被告的席位上,聽的差點睡過去。要是他的文員敢給他弄這種報告,他非立馬辭退他不可,這不是報告,簡直就是推眠曲。一般意志不堅定的人,聽到一半,估計是寧可認罪都不想再聽下去了,忒特麼折磨人了!
聯邦官員的意思,無非就那麼幾條。霍普斯雖然在自己開公司,但他的科研成果,是國家曾經投資的專案,仍舊屬於對外禁止的機密專案。雖然他的這個技術已經落後了,但還在聯邦機構禁止名錄裡。
所以,聯邦機構還是有對這個專案的持有人,也就是霍普斯,進行例行檢查的責任。
在一次例行調查的時候,聯邦機構發現,霍普斯和劉萬程有接觸,且洽談過合作。
於是聯邦機構就例行調查了劉萬程。這一調查不要緊,發現劉萬程在國內的企業,竟然有霍普斯的技術!
於是,整理各種材料,對霍普斯進行秘密調查,掌握了霍普斯洩密的證據,申請搜查令、逮捕令,對霍普斯和劉萬程進行逮捕。
所有材料和實物證據,都證明劉萬程竊取了霍普斯的技術。
於是,向聯邦地方法院起訴,劉萬程犯有商業間諜罪,霍普斯犯有洩密罪,依據聯邦法律某某條款,對二人提起訴訟。
fbi官員照本宣科一上午,也不知道法官跟陪審團聽明白沒有?不過看法官和陪審團成員們一個個都聚精會神,估計是聽明白了吧?
下午的時候,繼續開庭,進入庭辯階段,原、被告雙方對各種法庭事實和證據進行充分論證和質疑,你來我往,進行了激烈辯論。
周鐵民不愧號稱周鐵嘴,而且法律知識豐富,原本看似論證嚴謹的訴訟方的證據和證言,基本沒有能經得住他的推敲和質證的,弄的訴訟席上的兩個fbi官員很是尷尬。
終於到了庭辯的最後陳述階段,周鐵民首先詢問fbi官員,懷疑劉萬程盜竊了霍普斯的技術的依據是什麼?
說實話,那倆官員也聽說過周鐵民的大名,對他也是很忌諱。這種鐵嘴鋼牙的傢伙,你只要讓他找到一個破綻,他就能從這點入手,讓你所有的論斷都站不住腳,駁你個體無完膚。剛才的庭辯,就恰恰證明了這一點。
所以,那官員回答周鐵民的問題,還是十分謹慎小心,思考許久才回答說“因為透過調查,我們發現,劉萬程先生在和霍普斯先生接觸後不久,他國內的公司就可以生產幾種產品。如果想生產這些產品,就必須有霍普斯這樣的高科技技術。而且,我們得到了霍普斯先生將自己的技術引數,完全交給了劉萬程先生的證據。”
“好了。”周鐵民打斷了fbi官員的話,“我相信法官先生和陪審團的各位先生、女士們,經過前面的庭辯,已經聽明白了訴訟方懷疑我的當事人,劉萬程先生,竊取霍普斯先生技術的依據。一,劉萬程先生在中國的公司,可以生產高科技產品,這些產品需要得到霍普斯先生的技術,這技術中國沒有。二,劉萬程先生看到了霍普斯先生的技術資料。
我先來回答訴訟方的第二個問題。法官先生和各位陪審員先生、女士們手裡,有我方給你們的,關於劉萬程先生的履歷。從這份履歷裡,我們不難看出,劉萬程先生,不是這方面技術的專業人員,可以說是個外行。一個外行,研究幾天這麼複雜的技術引數,全憑腦子記憶,就可以回去仿造出同樣的裝置,這樣的論斷,諸位不覺得可笑嗎?就算是一位這方面的專家這樣去做,回去就可以仿製,這種可能性有多大?為此,我請教了斯坦福大學著名的電子科學教授,威林特先生。我這裡,有威林特先生簽字的證明。他告訴我,這是不可能的。如果訴訟方有不同意見,最好聘請專家和科學家,拿出一個令人信服的報告,再來談論竊密的事情。做為fbi,你們完全有這個特權和能力,請不要在這裡憑空想象,隨意捏造。這裡,是莊嚴的法庭,不是超市和電影院,更不是寫小說!”
fbi官員們就有點傻,兩個人商量半天,竟然不知道怎麼回答周鐵民。他們竟然沒有想到要請教專家,只想到證據確鑿,如何寫起訴檔案了!
話說回來,他們也沒有想到周鐵民會是劉萬程的辯護律師呀,只覺得這個中國人就是個一般商人,不用做太多的關於科學的文案了。
看著fbi官員張口結舌,無法回答,周鐵民就微微地笑了,然後一臉嚴肅,繼續陳述“這還是訴訟方不怎麼可笑的地方。更可笑的,應該是剛才我說的第一點。他們認為,劉萬程先生在中國的公司,可以生產高科技產品,就必然是盜竊米國的。做為fbi的一員,你們應該為你們的無知感到羞恥才對!”
fbi的官員就在這時候衝法官喊起來“反對,這是對我們聯邦機構的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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