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維李對劉萬程解釋說“當然不是。他們逮捕了霍普斯,霍普斯已經承認,他把他的核心技術資料載入硬碟,讓你看過了。而且,探員搜查了霍普斯的工廠,拿到了你留在那裡的電腦,電腦裡的確有那個核心技術資料,可謂鐵證如山!”
劉萬程分辯說“就算那個技術資料在我的電腦裡,可是,我並沒有拿走啊?”
戴維李說“這就足以證明你看過那個資料了。從米國律法來講,這已經算充分的證據了。”
劉萬程感覺到事情嚴重了。但他還是儘量保持著自己頭腦的清醒。
他問“那麼就沒有任何辦法了嗎?”
戴維李說“憑我的經驗,因為證據確鑿,的確沒有好的辦法可以做無罪辯護。如果你要求我去為你做無罪辯護,我不得不明確告訴你,如果你沒有推翻他們這些證據的確鑿反證,這隻能被陪審團認為你是在狡辯,很可能會加重你的罪行。”
劉萬程就又問“那麼,按照你的意思,我應該怎麼做?”
戴維李糾正他說“不是你應該怎麼做,而是我們應該怎麼做。”接著就說,“我的想法是,我們應該做有罪辯護。我們承認看到了霍普斯的那份資料,也確實想得到它。得到它的目的,並不是為誰竊取它,只是要借鑑一下,用於自己企業仿製。你要強調的是,當時你並沒有意識到這種行為,屬於間諜行為。這是一個有意識犯罪與無意識犯罪的區別。
另外一點,就是這些材料,是你主動要求霍普斯給你的,還是霍普斯主動給你的?當然是霍普斯主動給你的,你的罪責會輕許多。問題的關鍵,是你要編一個霍普斯為什麼主動給你的,令陪審團相信的理由。而且,這個理由不能讓霍普斯方面駁倒。這是你考慮的重點問題。”
劉萬程思考很久問“就算我們做有罪辯護成功,我最後的結果是什麼?”
戴維李回答他說“你會入獄三到五年,然後,你的公司必須繳納足夠的罰款。根據以往案例,這種商業竊密,你可能要承受一億美刀左右的處罰。”
劉萬程閉上眼睛思考,許久才把眼睛睜開,看著戴維李,也不說話。
戴維李被他的眼神盯的很不自在,想想說“如果我們不這樣做,劉先生,你要知道,你的罪名是十分嚴重的,如果牽扯到國家層面,你很可能要面臨終身監禁,你明白嗎?”
劉萬程沒有對戴維李這個結論做任何表示,只是說“下一次過來的時候,你讓我妻子和我們公司那位法律顧問,一起過來。”
戴維李就有些生氣,問他“怎麼,你不相信我?”
劉萬程微微一笑說“您誤會了。說實話,我對他們說的,我竊密的這個東西,根本不懂。但我妻子明白一些。同時,我公司的法律顧問,可以幫我聯絡國內。如果我們在辯護過程中需要什麼證據,興許他會搞到。”
其實,劉萬程還就是不怎麼相信這個戴維李。在他看來,戴維李的語氣裡,有恐嚇他的成份。
戴維李聽了面無表情,然後就問“劉先生,你還有什麼要求嗎?”
劉萬程想想說“不要讓那幫聯邦探員再來審問我,我不會對他們講一個字的!”
戴維李說“放心,他們不會再過來了。”說罷就離開了。
此時的張靜,已經沒有心思做生意了。就在劉萬程被fbi帶走的同時,霍普斯在他郊區的工廠裡,也被帶走了。
張靜就和卡黛兒商量,她負責瞭解劉萬程的情況,卡黛兒負責霍普斯。
霍普斯是個耿直的傢伙,到了fbi那裡,把和劉萬程從認識到交往再到把核心機密告訴他,所有的事情都詳細講了。
fbi的官員問他,把這麼重要的商業機密告訴敵對國家的人,不知道這是犯罪嗎?
在這一點上,霍普斯倒不笨,回答對方說,這是我自己的技術,我跟我的好朋友做交流,跟犯罪有個毛線關係?何況,他屬於投資方,不弄明白了我到底有什麼,如何肯投資?倒把fbi探員給問的不知道怎麼回答了。
等戴維李回來,張靜詢問了情況。戴維李對張靜講的,和跟劉萬程講的差不多,就是要準備做有罪辯護。
張靜就問“這樣的情況下,可不可以保釋?”
戴維李想想對張靜說“這就看法官怎麼考慮了。如果他認為這是一般性洩密,還是允許保釋的。如果他認為這個是間諜案,恐怕劉先生就必須要在裡面呆很久,直到庭審結束宣判,都沒有機會出來了。”
張靜腦袋就有些懵,她對劉萬程可是真有感情。與其讓劉萬程在裡面待著,她寧肯自己在裡面,劉萬程在外面。劉萬程鬼心眼多,能設法救她呀。可她一個女人,這可怎麼辦啊?
到這時候,她想起自己是女人來了。
她就問戴維李“你看,保釋的可能性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