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你可要想好了,這種事情可不是你隨口說說那麼簡單的。要不我來收養這孩子,你還小!”
老闆娘平時心直口快,但實際人還是挺善良的,再加上確實發自真心的喜歡小李白。
“老闆娘,這段時間一直想好好謝謝你,你已經幫的夠多了。果然如王警官所說你是個很熱心的朝陽區群眾!但這件事本來就是我的事,我不能讓別人來承擔。”
回想這幾天的遭遇也確實太過離奇,想想自己無緣無故得了個兒子,李思不由得苦笑,看來這小子自己是甩不開了。
“小夥子,我想你還未成年吧?孩子可不是隨隨便便就能領養的。”
一旁的張院長冷靜的說道!
“上個月我就已經滿了十八週歲,已經擁有了法律賦予的各項公民權!”
“那你也要有相關的條件以及相關證明才能領養啊!”
“不知道這個算不算證明?至於條件我的父母今年也不過四十來歲,完全有條件照顧好李白,給他一個遠勝福利院的成長環境。”
李思所說的證明正是最初的那張寫有“李思收”的快遞單。
“一個快遞單也並不能代表什麼吧?再說我也沒法向王警官交代啊!”
“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這個快遞單與李白的身世有直接的關係,並且他的家人希望由我來照顧他。至於王警官那邊我來跟他說,如果孩子的家人找到了我也會第一時間就把孩子送過去。”
“這......畢竟之前沒有這樣的先例啊!”
張院長一時也犯了難。
“張院長,我看你也不要再猶豫了!我說句公道話,今天要不是看到孩子在你們福利院受到了這樣非人的待遇,我們也不會要把孩子帶走。這本身就是你們福利院工作的失職,我們這麼做也是在維護福利院的顏面,如果今天我們直接將這件事捅出去,相信對您的影響可能不僅僅是評不了先進。”
論起口才,油嘴滑舌的李思自認為不亞於同齡人,可論起攻心,有更多生活閱歷的老闆娘是好好給李思上了一課。
一時間張院長滿面尷尬的僵立在當場。
最終張院長同意給李思辦了領養證,李思心甘情不願的帶走了孩子,小李白嘴角似乎終於露出了一副“奸計得逞”的微笑;李思卻犯了大難。自己還要靠父母養活,可是又如何捨得讓這孩子在福利院受那種苦,哎!可恨的良知。
“李思,接下來有什麼打算?”
回去的路上老闆娘開口問道。
“還能怎麼辦啊,明天我就收拾東西回家,哎......我那個爸爸......”
李思也是滿面愁雲。
“要不孩子......哎!”
後半句話老闆娘愣是嚥了回去,事已至此。
“小寶,來跟著四爺說:爺爺、爺爺、太爺爺、太爺爺......”
當晚李思就對著才四五個月大的李白立起了規矩,以後只能叫自己為“四爺”。李思打著自己的小算盤:自己還這麼小就有個兒子還不得被同學笑話死,說不定還耽誤自己以後討老婆,誰願意跟著一個單身父親?
李思連夜拉著小李白教他說“爺爺”、“太爺爺”,以備後患。別說這小李白教了幾遍倒也還真能咿咿呀呀的說個“爺......爺”,只是目前只能兩個字兩個字往外蹦,“太爺爺”只能說成“太......爺”。連夜的突擊還是有點效果的,馬上回家後還得靠這小子打打親情牌,要不然自己少不了挨頓揍。
“老闆娘,你不用送了,大恩不言謝!等我回去把這事處理下回來上學的時候再來報答你。”
第二天一早李思就帶著小李白去趕最早的一班火車,這趟火車只能到省城,到了後還得轉汽車才能到家。
“怎麼報答啊?以身相許可好,正好給小李白一個完整的家。”
老闆娘滿臉堆笑。
“額,這個......老闆娘把你的旅館當做嫁妝我倒可以稍微考慮下。”
李思也是一臉惡汗!
“哈哈、、、少打老孃旅館的主意,老孃下半輩子就指著它。還有回來時候別忘了把剩下的房費給我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