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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
龍馬有點驚喜的看跡部:“惡魔角!”
跡部點頭,幫龍馬把角戴他頭上:“你不是說想聽acdc的演唱會嗎?我買到了票, 今晚一起去聽吧。”
龍馬有個小小的愛好, 那就是聽演唱會, 這大概和他小時候被倫子和南次郎抱著去看過邁克爾.傑克遜的演唱會有關。
眾所眾知,j是一位獨一無二的巨星, 而且特別喜歡小孩子,哪怕他在世時被汙衊敲詐過,但倫子作為鐵杆粉絲卻一直堅信偶像絕非那樣的人, 而南次郎和倫子在這一點上一直保持一致。
而在演唱會開始前, 倫子將龍馬帶到一個中年黑人面前, 對他豎了個大拇指,說:“寶貝, 去吧, 這可是難得的好機會。”
那時龍馬還很小, 那位天使卻老了, 他的歌舞已經不像巔峰期那樣有力,卻仍然驚豔和富有感染力, 在《hea the j牽著走上舞臺。
他唱那首歌時總是笑著的, 而且總會有一群小朋友被牽著走上舞臺,龍馬雖然不是被牽著的那個,但他也是上臺的小朋友之一, 他離那歌聲那麼近,歌聲中的感情讓小小的龍馬感到, 那是一個很溫柔的人。
不是那麼溫柔的人,就不會有那樣溫柔的歌聲。
而龍馬對聽演唱會的喜好也是從那時候種下了,只要他喜歡上哪個歌手的歌曲,就會很想去聽對方的現場,這點在後來他成人後都沒變,跡部就曾經陪著龍馬橫跨好幾個大星域去聽某個巨星的演唱會,半路遇到星盜都沒能影響他們的行程。
ps:票是跡部買的。
但在回來後,跡部知道的那些龍馬喜歡的巨星都沒有了,所以這段愛好暫停了一陣子,但畢竟是兩口子,跡部很快就發現龍馬對於一些地球上的現存樂隊也很喜歡,包括但不限於泥轟的bucktick、baad、zard,米國的阿肯、阿姆等等。<101nove.dc是澳洲樂隊,卻也是位於搖滾界的金字塔頂端的人物,其富有個性、騷氣又熱血、十足來勁的表演風格,毫無疑問是搖滾的代表樂隊之一,屬於在格萊美做表演時全場都要給起立的一群搖滾老炮。
而看這支樂隊的演唱會要戴紅色的小惡魔角在頭上也算傳統了。
雖然龍哥目前還沒有買誰家演唱會的票,不代表他不想去,跡部就很體貼的買了票,正兒八經的開了個跨越整個太平洋的空間門,帶著龍哥去看了場演唱會。
至於學校裡的工作則是由分|身來代替了,好歹都是超神級高手,這點小事他們還是辦得到的。
日美時差是13個小時,看完演唱會後是淩晨一點,泥轟則是下午兩點,兩人趕回來上了節課又轉道去做社團活動,可謂什麼事也不耽誤,跡部也是把什麼都算好了。
老兩口的第n次約會相當愉快,跡部趁著這個機會告訴了龍馬一個訊息。
“咳,有個事要和你說。”
跡部大爺以這句話作為開頭。
龍馬點頭應道:“嗯,什麼事?”
雖然每次跡部以這句話作為開頭,接下來肯定會說一些讓龍馬想抽他的話,但看在之前演唱會約會的哈皮,還有跡部的用心,他決定無論發生什麼事情都原諒這家夥。
跡部嘴角抽了抽,按著龍馬的肩膀,低聲說道:“其實,我媽媽最近也想邀請我們和她一起去看演唱會,嗯,爸爸也會去,時間應該是關東大會結束後,到時候要去國外,你願意去的話就和家裡人說一聲,她給你買票。”
龍馬瞪大眼睛:“誒?什麼演唱會?”
而且還有個問題,跡部媽媽不是已經和跡部爸爸離婚,已經有了新男朋友了嗎?為什麼聽演唱會不是帶男朋友,而是選擇帶前夫呢?帶前夫都算了,還帶兒子和兒子的男)朋友,這不是有哪裡怪怪的嗎?
跡部:“是米國的嘎嘎女士的演唱會,媽媽特意和我說這位女士的《born this ay》不錯,她聽了也覺得很好聽,希望和我們一起聽。”
龍馬:“呃,我還以為她要請我們去聽比較古典傳統一點的音樂,沒想到阿姨還聽嘎嘎女士的歌,嗯,很潮,好啊,我願意去,不過你這個表情是怎麼回事?”
跡部猶豫了半響,看著龍馬很認真的問道:“你是真不知道《born this ay》是支援gbt的歌曲,國外的gbt□□或者聚會搞活動時都喜歡放這首歌的嗎?”
龍馬:“……哈?”
龍哥終於明白跡部的表情為何那麼糾結了。
的確啊,聽個嘎嘎女士的演唱會沒啥,特意帶兒子和兒子的男)朋友一起去聽支援gbt的曲子就很有問題了。
一切的線索都指向一個真相——跡部媽媽知道他們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