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知道有了這個孩子,就算是拼了命,也不會讓王晉碰我的肚子。
我像個瘋子,嘶喊著,護士嚇壞了,叫來了醫生,給我打了一針鎮定劑。
在醫院住了半個月,沒有人來看過我,高昂的醫藥費讓我提前出了院。
王晉拿著流産證明在那片貧民窟裡到處宣揚,說我下賤浪蕩,懷了別人的孩子,還想讓他喜當爹。
我一身狼狽回了鄭家,養母連同行李和人,一同扔出了家門。
“趕緊滾蛋!真t丟人!”
她把門摔得很用力,破舊的牆面震得掉了一層灰。
我疲憊的蹲下身,收拾著淩亂了一地的行李,自暴自棄的想著,命運還能讓一個人糟糕到什麼境地,我等著。
這世上,從來只有落井下石,不見雪中送碳。不消一會兒,貧民窟的居民都圍了上來,指指點點。
人群指指點點,挎著菜籃子的老太太朝我臉上丟了一塊豆腐,罵我不要臉。
王晉適時登場,這丫哭天搶地,一臉委屈指責著我對他的不忠。
鄰裡居民跟著起鬨,難聽的咒罵聲一浪蓋過了一浪。
終於,這場鬧劇到了白熱化,王晉沖上前來拽過了我的手,拿出一張欠條。
“簽字吧,算我給你家的彩禮錢,辦婚事的錢,給你添置穿戴的錢,一共五十萬!你簽了,咱這就去民證局離婚!!”
我看著王晉那醜惡的嘴臉,竟想不明白為什麼自己會栽在這種人手裡。
“你簽不簽?!”
他表演得很棒,將那種無奈與受傷,還有被逼到絕境的歇斯底裡,表現得淋漓盡致,我自愧不如。
那些愚昧的居民,成了他手裡的刀,壓著我,拽著我的手,在這五十萬的欠條上,簽了字。
之後拉著我去民證局辦了離婚手續,離開時,他甩著手中的綠本兒,笑得蔑視。
“當年你逃婚讓我丟盡了臉,今兒個,我讓你加倍奉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