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人又問道:“他帶了多少僕從?你確定全部隨他離去了?”
驛吏忙道:“他帶了一個馬伕一個隨從兩個衙役,安排了兩間房,確確實實一同離去了。”
差人又問道:“王縣令住宿的那天夜裡,你們有沒有人起夜?夜裡發生了什麼有人知道嗎?”
驛吏疑惑地搖搖頭:“我們這處驛館規模小,只有兩名驛吏。那名同僚剛好休假,只我一人當值,那天又忙又累,夜裡睡的很沉,並未起夜,也並未發現異常。”
差人又問道:“那夜除了王縣令一行人,還有什麼人住宿?”
驛吏毫不猶豫地答道:“還有一名外地來的秀才,一名俠客。”
差人眼睛一亮,道:“仔細說說那個俠客。”
驛吏忙道:“俠客叫文爭鳴,中原認,一身黑衣,約莫二十多歲,生的英氣逼人,身材魁梧,手裡時時握著一把寶劍。那寶劍用鱗皮包裹著劍柄,劍鼻上點綴著金星,看起來很不凡。不過,他次日不到五更就離開了。”
“有說去哪裡了嗎?”
驛吏搖頭道:“那人冷漠疏離,並未透露。”
差人無奈,示意道:“說說那名秀才。”
驛吏想了想道:“那盧秀才好似同王縣令認識,一起用了朝食才分手各自離去。”
差人點點頭,這些情況同盧義提到的相差無幾,唯一不同的是盧義提到夜裡看到一場打鬥,但打鬥的人何時離去的他並不清楚。莫非這具屍骨就是同王縣令打鬥的人?他是王縣令打死的還是另有死因?差人皺著眉頭思索。
隨後,他又想,真得有人同王縣令打鬥嗎?畢竟盧義也是一家之言。想到盧義提到打鬥過於激烈,連傢俱都打成了木屑,他抬起頭,問驛吏道:“王縣令離去之後,你有檢查他房間內的傢俱嗎?”
驛吏忙點頭:“這是當然。客人離去後,客房都需清潔整理以待來客。王縣令房間內並無異常。”
差人反問道:“既然沒有異常,那白骨從何而來?”
驛吏一聽,愁眉苦臉道:“當天真得沒有發現異常。若是有人死了,不會一絲血腥味沒有吧?應該很容易發現腥臭。可事實是,小的什麼都沒有發現。”
差人對此也十分疑惑。他又問道:“你確定縣令住宿的夜裡沒有聽到任何異動?”
驛吏搖頭道:“我為王縣令送好熱水就下去休息了,是縣令的管家王全服侍。回到房間後,很快睡著,等再次醒來,已經是次日五更了,盧秀才正急著離去呢。”
差人又問道:“盧秀才也騎馬嗎?”
驛吏搖頭道:“是毛驢。”
差人又問:“那個俠客文爭鳴呢?”
驛吏道:“俠客騎了一匹馬,那馬也是寶馬,全身烏亮,只有四蹄雪白,好像叫‘踏雪’,那俠客愛的不行,餵了不少黑豆呢。”
差人一邊思考,一邊問道:“黑豆是從你這裡買的吧?”
驛吏面帶笑容,點頭稱是。
差人見沒有新的線索,就道:“如果想到什麼,記得告訴衙役。”
驛吏忙點頭稱是。
這時,一個同來的衙役低聲對差人道:“袁大人,你看這案子會不會同滅門案有關?”
原來差人名袁朗,是新任縣令,接替王縣令之人,可惜,剛到,還沒來得及交接,就直面了這宗惡性案件。於公於私,他都需要將其偵破,哪怕明知道王縣令並非什麼良善之輩。
袁朗年不過三十,出身聞喜袁氏,博聞強記,年富力強,是新皇心腹,有能力有背景,正是要大顯身手、大展鴻途之際,故而哪怕遇到這樁處處詭異的案子也毫無畏懼退縮之心。
一邊回憶盧義的口供,袁朗一邊將案情回顧。他走到盧義曾住的房間,透過窗戶望向王縣令的房間,又走到王縣令房間對面的大樹下回望,不管哪個角度都符合盧義的描述,似乎證明了他並未說謊。
那麼,那天夜裡究竟有沒有打鬥?若是有,為何打鬥時沒有驚醒除盧義之外的人呢?還有,被打成木屑的傢俱為何完好無損?
按照常理,盧義不通武藝,不應該是俠客文爭鳴先被驚醒嗎?
袁朗百思不得其解。想到剛才看到的那具光滑的白骨,難道真是鬼魅作祟不成?子不語怪力亂神,似乎不應該如此想。
袁朗敲了敲額頭,轉身離去。他記得盧義曾經提到王縣令從靴筒裡拿出金子,只不是是左腳還是右腳?那具白骨邊的靴子是左腳。這靴子究竟是不是同一雙呢?這嶺南地區潮熱不堪,現在還不到九月,怎麼會穿靴子出門呢?莫非去了哪處山上?去山上又是為何?難道養了私兵?袁朗越想越多,腦中一個個念頭如電光石火層出不窮卻又瞬息即逝。
大腦高速執行,袁朗不由自主地摸了摸左手拇指上的玉扳指,順時針地轉動起來,越轉越快。藏在燈影裡的黑影是因為燈光閃爍造成的錯覺,還是真的是怪物?
對了,究竟是油燈,還是蠟燭?想到這裡,袁朗再次回到王縣令所住的房間,觀察放在角落裡的燈盞。這燈具有半人多高,燈罩是黃麻紙糊成的,很普通。袁朗將燈罩摘下,見裡面還剩半寸長的蠟燭。他小心翼翼地用帕子包好,打算回去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