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第2/2頁)

東美和林召航自然也一起去,東美哭了幾場但都沒讓秦嘉楊看見,擦完淚還要逞強,“我可不能讓他覺得我離不開他。”

林召航也知道東美的性子,也不在相勸。

酒吧裡的場景和林召航想象的不太一樣,沒有想象那般瘋狂迷醉。

玩了有一會兒,秦嘉楊那幫同學說驚喜上場了。酒吧的表演臺上燈亮了,照亮了一支樂隊。藉著幽藍色的光?,林召航看出那是他,原來他真的揹著吉他是唱歌。

吉他的弦在他的手指下撥動,也撥動了一顆心。

他唱了一首《途中》,低沉的嗓音完美詮釋,與幽藍色光融為一體。

所有人都在靜靜聽著,入了迷。

一曲已完,他放下吉他,朝臺下走來。底下一群人鼓起了掌。

秦嘉楊“陳州,你小子行啊。”兩人平日裡並不是很對頭,除了在球場配合還算默契。今日沒想到他會來。

陳州釋然一笑,“都過去了,一路順風。”兩人像每次打完球那樣擊了拳頭,相視而笑。

送別會後,已是下午四五點,林召航回了家,不去做小情侶的電燈泡。

回家,謝宣在沙發上看電視,林召航隨手拿了個洗好的蘋果吃著,回屋坐到書桌旁,喝了一肚子飲料,到現在嘴裡還是一股雪碧味道。

開啟電腦,便是搜尋《途中》,他在酒吧唱的那首歌。戴上耳機,聽了好幾個版本,卻不似他唱的味道。

沒想到誤打誤撞還聽了他唱歌,卻是秦嘉楊的離開促成。

乾脆就拿出素描本子,2b鉛筆,勾勒今日的情景。他抱著吉他,燈光環繞,黑白的畫面完成在林召航筆下。

六年級的時候,謝宣問林召航為什麼那麼喜歡繪畫,因為謝宣以為她會喜歡鋼琴。

林召航說“我想把那些想記住的東西,美好的東西都記錄下來。”在她看來,這樣的方式自己很喜歡,像有些畫家大手一揮,一幅畫已成,真的也是一件很酷的事情。

謝宣聽了,“好,爸媽支援你。”不為她能在這一方面會有多大成績,喜歡就好。

畫完,寫上了日期。

又一次摺疊起來放進帶有密碼的筆記本中。

每次有他的畫面都可以作一幅畫。

看著視窗的風信子,無人的時候也在靜靜生長,它的根不停在延展,在玻璃瓶中蜷曲著,偏又是在水中,顯得飽滿而又充滿生機。

就如有些東西,無人知曉,但卻悄悄野蠻生長,風一吹速度加快,不可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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