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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同感,無論是現實生活中,還是影視文學作品中,都有這麼一個定律:
凡事準備幹最後一次就收手的,肯定會載!
凡事好人與壞人做殊死搏鬥的,警察總是在好人擺平了壞人之後才出現!
這不,我們的故事,就是按照這個操蛋的定律進行了!沒錯,定律又一次的不期而至了,只不過這定律出現了點偏差!
如果按照狗血劇的劇情發展下去,前後5個壞人,我倆制服三個跑了倆,怎麼說這也算是小勝,雖未全部抓獲犯罪分子,但怎麼說也算為民除害了吧?警察既然來了,那就應該將那三名犯罪分子帶走,然後開始對我倆進行表彰!
很可惜,這是現實,這不是狗血劇!看到警察的舉動,我真想捶胸口錘到血管爆裂!
因為……因為他孃的這幫家夥把三個犯罪分子解救了,把我和你小麻子給圍了起來!
“警官,你們這是什麼意思?是不是搞錯了?你們不抓壞人,圍著我倆幹什麼?”看到一群警察對著我們掏槍的、啪啪啪打火電棍的、嘩啦嘩啦拿手銬的,我一腦門子黑線的問道
這群警察中,一名好像是領頭的中年漢子對著我們喊道:
“沒搞錯,就是抓你們倆!經群眾舉報,火車站南二巷北段,有兩名武瘋子持兇器襲擊路人!現在證據確鑿,依法對你們進行拘捕!勸你們不要做無謂反抗,否則我們將現場制暴!舉起手來!”
我暈……不用想,肯定是跑的那倆孫子報的警!這倆小子夠損的,居然報警倒打一耙,說我跟小麻子是武瘋子,他們是無辜群眾!還能在不要臉一點嗎?不行,這事兒必須得解釋清楚,不然我倆真就麻煩了!
“警官,您聽我說,這幾個人是盜竊團夥!這小子偷錢包被我倆抓住之後正要扭送至派出所呢,可在這個巷子口被他同夥截住了,這才打了起來!”我指著一旁被解開的小賊,對警察解釋道
那中年警察聞言,向一旁剛被解開腰帶捆綁的小賊望去。
那小賊一臉無辜的指著自己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的傷痕說道:
“冤枉啊!天地良心,我可是守法市民!我好端端的逛街,沒招誰、沒惹誰,無故被這倆瘋子毆打、拘禁!您看我身上這傷,都是他倆打的。他們不但打我,現在還誹謗我!警官,捉賊捉贓,捉姦捉雙!我身上您隨便搜,要是有一件不屬於我的東西,您怎麼處置我都行!”
小麻子聽他這麼說,急了!從兜裡掏出這小偉賊偷的錢包,破口大罵道:
“放你孃的屁!你不是賊,這是啥?你偷了錢包,被我倆逮到,你還倒打一耙?警官,這就是他偷的錢包,這是物證!我倆抓小偷,這是見義勇為,可不能冤枉我們!”
那中年警察拿過錢包,檢視了一下裡面的東西,一臉懷疑的看向那小賊,詢問道:
“這你怎麼解釋?”
“警官,你不要聽他們狡辯,鬼知道那錢包是誰的!隨便從自己身上拿個錢包出來,就冤枉別人是小偷,沒有這樣的道理嘛!”
誒呀我去你妹的,小賊在這顛倒黑白,臉不紅心不跳的,還說的有鼻子有眼!就這演技、這口才,當小偷屈才了!這應該去當演員啊?
想想現在的處境,真是大意了!當時怎麼就沒想到呢?捉賊捉贓,可這贓物從我們自己口袋裡拿出來,現在變得毫無說服力!
我說抓這小賊時,他怎麼一個勁的說把錢包還給我們,感情是在這等著我呢?這孫子夠雞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