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不管是軍隊也好,還是警察系統也罷,自古以來,它們都是國家斬向內外部敵人的利劍!
但有些人忽略了一點,這把利劍不是普通的劍,這是一把雙刃劍!
它劍身兩側鋒利的劍刃,在殺傷敵人的同時,也很有可能隨時會割傷我們自己。
說他們是雙刃劍,這絕非是危言聳聽。
試想一下,一個是不受地方司法管轄,同時又擁有強大武力的軍隊;一個是有一定武力,卻還是司法一部分的警察:它們的特殊性,我想就不言而喻了。
而像它們這種武力與權利相結合的部門,如果不加強內部的紀律管束話,那豈不是要無法無天了?
不明白的朋友,您可以自行回味一下萬惡的舊社會!
看看當時那些與青紅幫無異的舊警察,以及土匪一樣打家劫舍的舊軍人,你就明白對這類部門紀律管束的重要性了。
嚴格紀律培養出的,不只是戰鬥力,更是對國家、民族、乃至信仰的忠誠。
也正因為追求紀律性,在軍警系統中,糾察與督查這兩種職業才應運而生。
嚴肅處理內部的違法違紀的行為,這就是糾察與督查分內的工作,更是他們存在的意義!
換言之,如果不能做好自己分內的工作,那麼這兩個部門就同舊社會的憲兵組織一樣,完全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
話又說過來了,一個人如果身處毫無存在意義的管理崗位,那麼你指望他能和違反紀律者,到底能建立什麼樣的交情?
用個看似不恰當的比喻,這就像兵和賊一樣!他們在本身存在不可調和矛盾的同時,兵這個職業也因為管束賊的行為而留存。
可突然有一天,兵不管賊了,放任賊去胡作非為,那麼你覺得這個兵還能混下去嗎?
當他混不下去了之後,你覺得這個賊是會感恩兵的寬容呢,還是嘲笑兵的無能?
我想應該是後者。
一個道理!如果督察和極個別不守紀律的壞家夥一團和氣的話,那麼他們這個工作也不用幹了。
都幹不下去了,那他也就啥啥不是了!
既然如此,那麼在這個現實的社會,他還能指望那些極個別不守紀律的壞家夥,能和他有個屁的交情?
經常辦你,這是本分;在不影響自身的前提下,偶爾一次違心的不辦你,這才是交情。
矛盾嗎?但諷刺的是,這是現實存在,存在即合理。
很顯然,黃警官肯定是想辦陳廣志的,因為這是黃警官的本分。到時候賣不賣他交情,是不是輕描淡寫的放他一馬,那就要看黃警官對於忠誠、紀律與人情交往的理解程度了。
至於現在黃警官具體是如何打算的,他是想違心的放陳廣志一把?還是說想更違心的去成為他某種意義上的幫兇?
此時的我不得而知,而且也不是我該首要考慮的問題。我現在應該考慮的,是我和孫靜會不會被人挖個坑埋了!以及一旦人家真的要挖坑了,我們又應該去怎樣去應對。
見我遲遲沒有回話,黃警官輕咳了一聲,將剛才的話又重複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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