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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瞅著陳廣志等四人蔫頭耷拉腦的被督察押上車,我心裡這個樂啊!
其實他這也是活該,明明可以按照程式辦的事兒,非要搞成這個樣子。
咱就就單說傳喚證這事兒!本來他自己就能簽字,而且我估計平時也沒少簽過,怎麼到了他自己出勤的時候,就不知道簽一張備用呢?
我真不知是說這貨在基層刷威風習慣了好呢?還是說從來就沒有人跟他叫過真,給他慣出了臭毛病?
搞不懂這貨執法的時候,怎麼就隨心所欲到如此的程度,甚至一言不合還搞起了毫無根據的口頭傳喚?
他以為他是所長,派出所就是他家開的嗎?
還有對女性被執行人的工作經驗!
我就不明白了,陳廣志好歹也是個所長,他怎麼會愚蠢到做這種傻事兒?
在一沒有女警在場,二沒有佩戴執法記錄儀的情況下,孫靜也沒有現場犯罪,讓他有緊急制止緊迫性,他這麼貿然的強制執行,就不怕有些事兒最後說不清楚?
現在好了,訛上了吧?該啊,純屬活該!
說實話,自打這四個大老爺們出現,然後又在啥啥也沒有的情況下去找孫靜的麻煩,我就已經預料到了會是這個結果。
即使是沒有監控影片這個巧合,光憑我和孫靜以及現場“證人”給他潑的髒水,也夠他們喝一壺的了。
可孫廣志真的就這麼蠢呢?其實不然,這人並不蠢,更不是隨心所欲不計後果的瘋子。
他之所以會著怎麼做,主要是因為昨晚上求他出頭的表弟請他喝酒,還一直喝到了後半夜。
一個捧表哥有本事,一個拍胸脯子保證小事兒一樁,倆人是越喝越高興,搞到最後,白的啤的紅的,倆人自己都不知道具體喝了多些。
按常理說,這其實也沒什麼,晚上喝點酒嘛,好好休息一下,第二天也不至於耽誤事。
可要死不死是,陳廣志自己都不在他,他最近的肝很不好,對酒精的代謝更是比正常人慢了太多了!
這樣一來,導致他雖然睡了一覺又換了衣服身上沒什麼酒味了,可他這人,呵呵,實際上還處於醉酒狀態。
俗話說,酒壯慫人膽,當然,也可以說是酒壯英雄膽。
反正不管說是慫人還是英雄吧,今天上午的陳廣志,那膽氣,那魄力,那是相當的激情澎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