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就在我按完了號碼,想要把電話撥過去的時候,我卻又遲疑了。
原因無他,我不能為了幫自己戰友找人,就把肥龍那小兄弟黃毛給坑了。
黃毛在村裡弄個鬥雞局不容易,這玩意見不得光。雖說在村裡搞這個不是很紮眼,可方方面面的還是得去打點一下,太高層的巴結不上,但至少在村幹部和片警那就少不了去走動。
費了好大的勁弄了個鬥雞局,可錢還沒賺多少呢,你說在為了幫我把刑警隊給遭去,這不是給人家黃毛添麻煩嗎?
思前想後,我懸在撥號鍵上的手指,最終還是沒有按下去。
嘆著氣,我靠在椅子上琢磨了好一會兒。
讓刑警隊直接去掏人,這肯定是最有效的方法。可這一來,就等於曝光了黃毛的鬥雞局,這會給人家惹出別的麻煩。
讓黃毛直接帶人過去過去把人綁了?這主意也不錯,也很有效。可綁完之後呢?
挖個坑給丫埋了?貌似還不至於為了這貨殺人放火。,
那麼打他一頓就放他走?不用說也知道,羅永琪肯定不同意,就是我也不同意,太便宜這孫子了!
要不就綁完之後交給警察?
這恐怕更不行,以李剛那貨的尿性,他要是知道是黃毛那幫人辦的自己,他到了裡面肯定得黃毛咬進去。
別的不用說,就光開鬥雞局聚眾賭博這一件事兒,足夠給黃毛判上個十年八年大刑的。
白的不行,黑的也不行....
這種狗屁倒灶的感覺,讓剛剛還興高采烈的我,瞬間就好像吃了一隻蒼蠅。
琢磨到最後,如果想幾把事兒辦了,又不能連累到其他人,貌似也只有我自己找兩個人過去把李剛控制住,然後在讓黃毛把鬥雞局暫時撤了避一避,最後在把李剛交給警察處理比較合適。
至於事後被刑警隊詢問,我是如何知道李剛躲在那個村子裡的?
這相對可就簡單的多了,我又不是犯人,更不是他們審訊的物件!對於他們的問題,我可以胡謅八扯的回答,我也可以幹脆就不回答,反正說與不說,他們最後都拿我沒辦法。
打定主意後,我先是給正在快遞公司執行“臥底”任務的小麻子打了個電話。
小麻子聽說我遇上羅永琪了,他先是開心的不得了,可等他聽我說完羅永琪的遭遇後,當場就怒了,隔著電話破口大罵著一會去了他要殺七個宰八個的...
其實小麻子這邊定下來之後,對於我來說,人手方面肯定是夠了。
雖然說綁人不是打人,而將對方控制起來,也比將對方幹挺費勁的多,可兩個人控制一個人,應該問題不大。
我又琢磨了一下,片刻後我搖了搖頭。我感覺兩個人還是有點勢單力孤了。
別的不說,就李剛那孫子待在村裡大半年了,誰能保證他沒個三瓜倆棗的朋友?
老話說:物以類聚人以群分!能跟李剛這渣滓混成朋友的,那都得是些什麼人?肯定也是村裡的二流子閑漢,也就是俗稱的農村土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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