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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電話的時候,羅永琪一直在旁邊聽著,聽完我與小靜媽媽的對話,他也感覺到這事兒不對勁了。
我這一問他是不是換號了,他這才忽然想起來,自己的手機早就丟了。確切的說,是小梅姐走的那天,他手機就不見了。
羅永琪和我說,小梅姐走的時候,拿了家裡不少東西。
像什麼家裡的現金、銀行卡,還有他之前買給小梅姐的首飾、膝上型電腦、手機等等一大堆東西,全都讓小梅姐帶走了。
按說手機這種東西,一般情況下我們都是隨身攜帶的。
可要說那天也是巧了,當時正趕上羅永琪有點急事兒要出門,結果著急忙慌的就忘了帶手機。
可等他再回來的時候,他發現自己落在茶幾上的手機,居然跟小梅姐一塊也不見了。
羅永琪說這些的時候不住地搖頭苦笑。他說要不是小梅姐給他留了個“我走了,不要再來找我!”的紙條,就家裡那副慘相?他絕對認為這是遭了賊,然後被人來了個捲包燴。
我聽羅永琪說紙條,趕忙就問他:
“羅哥,那紙條是小梅姐寫得嗎?你對過筆跡沒有?對了,那張紙條你還有沒有?能不能給我看看?”
羅永琪聽我問他紙條的事兒,嘆著氣的走到床邊,又在褥子底下翻了翻,最後遞給我一張皺巴巴的紙說道:
“筆跡我對過,是小梅寫得沒錯。唉...要不是這張紙條,我特麼早就報警了。”
我接過紙條看了看,可隨即我就發現了小梅姐這字寫得有點問題。
雖說她這字寫得有點潦草,可那句“我走了,不要再來找我!”當中的“我”字的第一筆,卻寫了一大一小兩個小丿。
兩個小丿?還一大一小?這是明顯因為緊張或激動,而導致手發抖才會出現的情況!
如果按照羅永琪的描述來說,家裡能被洗劫般的被小梅姐拿走財物,還是恰好羅永琪不在家的時候,那麼說明小梅姐是早有預謀的。
可既然是早有預謀的,那又怎麼會出現緊張或者激動到手發抖的情況呢?這不符合常理!
我又盯著紙條看了好一會,但是並沒有發現什麼。
我不甘心的拿著紙條到燈光下看了看,可這一看之下,我卻發現紙條上有幾處好像是濕了又幹的痕跡。
從那幾處痕跡上來看,呈橢圓形向外飛濺狀,如果我猜的沒錯的話,這應是是眼淚滴在上面造成的。
“羅哥,問你個事兒啊!咱們是兄弟,你也別有什麼不好意思的。你就跟我實話實說,你拿著這張紙條的時候,有沒有哭過?或者說哭的時候,有沒有把眼淚滴在上面?”
羅永琪回想了一下,搖搖頭對我說:
“拿著紙條哭?沒有啊!我當時挺生氣的,隨手就給握成了一個團想扔掉的。可後來,我又....我又覺得這是小梅留給我的東西,就一直儲存著沒捨得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