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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迪臉上的笑意更濃了,他一隻手拍著我的肩膀,另一隻手從口袋裡掏出來一支雪茄遞給我,和聲說道:
“浪子回頭金不換,很難得。記住我和你說的話,無論是出來混也好,還是在商場上打滾也罷,其實最終目的都一樣,錢!但不一樣的是,一個刀頭舔血的大佬,他就算是拼了挨槍子的命去不顧一切,可他最後所得到的錢,也遠遠不如一個搞金融的奸商。東子,跟著哥好好幹,我吃肉,就絕不會讓你喝湯。”
吳迪這一通白活,給我聽的一腦袋黑線。我心說這逼怎麼還跟我整上教父了呢?可我記得教父的原話是:
帶著公事包的律師比一千個帶著槍和麵罩的強盜都能竊取到更多的錢!
算了,這貨就是個山寨選手,抄襲是他生存的唯一動力。
可吳迪最後跟我稱兄道弟的是什麼意思?我跟他是兄弟了?
扯淡!我跟他只是利益一致,我願意在他那出賣自己的忠心、臉皮、還有良知,然後去換取我所需要的利益。
而他則是需要一個能夠忠心辦事兒的人,好替他處理一些至關重要,而他又不方便辦的事兒。
我倆的關系,說好聽點叫互相利用,說難聽點就是狼狽為奸!完全就不存在有任何兄弟情誼的成分!
我也是服了,這本就是大家心知肚明的事兒,有必要搞的這麼假模假式的嗎?就算是要拉攏我,可要不要這麼這麼直白?好強的被利用感有沒有?
當然,心中雖然滿是不願意,可嘴上還是“誠實”的,人家抬舉你,必要的感謝還是應當說的。
可這個哥,我是真不願意叫!原因無他,我怕一旦叫順了嘴,哪天在公司裡被人聽到,然後被公司裡那些嫉妒我的小眼神戳死,被集體使壞玩死。
“謝謝吳總,您放心,我一定會跟著您好好學習,好好努力的。”
那麼明顯的提示下,吳迪卻聽我仍然叫他吳總。他先是一怔,可聰明如他,隨即就想明白我心中的顧慮,
“哈哈,還叫吳總?叫哥!怎麼?害怕公司裡的人嫉妒,然後給你使絆子?放心好了,他們很快就要跟你混了,討好你還來不及,哪還敢使絆子?”
“吳總...阿不...哥,您這意思是?”
我疑惑不解。心說難道吳迪還要在提拔提拔我?可我現在已經是公司常務副總了,還能往哪兒提拔?難不成是吳迪這個總經理不幹了,準備退位讓賢的要我來他這個?
停....這想法就不該有,純屬yy招別人笑呢。再說了,他不幹了,他不幹了他幹嘛去?
我這一頭的霧水,可吳迪似乎並沒有為我解答的意思,他只是含含糊糊的說了一句:“呵呵,到時候你就知道了!”便再也不做解釋。收拾著東西,就要我跟他去附近的一家醫院。
汗....在吳迪說去醫院之前,我還真沒有感覺手掌有什麼不適的,甚至我都忘了手上有兩道深可見骨的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