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裡?”
“怎麼是你?!”方辰回頭,看見童朗時表情很是驚訝。
童朗尷尬一笑:對啊,怎麼是他?連東西放哪兒都不知道。
多沒默契,多讓人失望。
“我來接你去吃年飯。”童朗將皮手套摘下,用手在方辰臉上擦了擦,“你要不先回去換身衣裳?不然我爸看到了,還以為你跑了趟山西。”
“山西?我跑山西做什麼?”方辰的腦子一時還沒從畫畫上切換過來。
“挖煤。”
“……”
在男人身上胡亂砸了幾拳,她氣呼呼地跑去了洗手間。
稍微收拾了下,見自己胸口袖口的衣服上都還是布滿了黑漬,方辰便聽話地回了趟住處。
“那個作家怎麼沒喊你去他家過年?啊”坐在方辰的小轉椅上,童朗一邊說著,一邊隨手在桌上拿了本漫畫翻看。
“喊過了。但是他家在新加坡,我沒興趣陪他跑那麼遠。”
聽到這話,童朗的心情好了那麼一些:“沒興趣?那他估計挺失望的。”
“看不出來你還挺愛替人操心的。”方辰說著將外套穿好,又給自己圍了條圍巾,然後彎腰,用手輕輕拍了拍男人的臉,“好啦,別想那些有的沒的了,咱們吃年飯去!嗯哼?”
她在……安撫自己麼?
童朗有一瞬間失神,但隨即他便站起身,像個吃了骨頭的大狗狗似的屁顛顛地跟著方辰下了樓。
因為小茉和小川都不在,今天蔣家這桌席上也就三個人而已。
但蔣邦達卻特別高興,比方辰第一次來那天還高興。
“小朗以前確實是太胖了,我記得他生下來就有八斤多。所以關於飲食這方面我和岳母說過很多次了。你說,哪有小孩要吃,就不停地喂的?”酒過三巡,蔣邦達話突然就變多了,“還好這孩子後來抽條了,一上初中啊,那個子是蹭蹭地長。我一年回來看他一兩次,看一次就高一點。到後來那個子居然比我這個當爹還要高了,呵呵。”
“嗯呢,不然丁老師為什麼要喊他‘肉肉’啊?還不是胖的。不過他後來確實長得可快了。我記得,好像高一到高二吧,一年就長了七八公分呢!就因為長太快,他的褲腳永遠都短一截,不知道的還以為是家裡條件不好,來不及買新褲子呢!”
“哈哈,邢小姐記性很好啊。”
“還好還好,不過是從小一起長大,所以知道得比別人多些。”
方辰笑嘻嘻地陪著蔣邦達聊天,兩人的話題基本都是童朗。
正主這會兒在一旁聽著,反而有些插不上話。
但他心裡很高興,又不敢笑得太明顯。只得一直默默低頭吃飯。可吃著吃著,又很捨不得將這碗飯吃完——童朗巴不得這餐永遠都吃不完。
飯畢,蔣邦達將方辰喊去了書房。他從書櫃暗格裡找出個上鎖的小盒子開啟,拿出了裡面那枚由軟布包好的金戒指:
“這個是童朗他媽媽留下來的戒指。款式上是老了點,你們年輕人不一定喜歡。但它的意義總歸是不一樣的。你收下吧。”
方辰沒伸手。
“叔叔,這東西您應該交給童朗。他願意給誰就給誰。您做不了主。”
“是我欠考慮了。”蔣邦達將戒指重新收好,“小朗他……自從那年跟著我來了歐洲之後,性格和就和以前不大一樣了。他有時候會特別偏激,也愛鑽牛角尖。但到底還是個好孩子,寧願自虐、自殘,也不願意傷害別人。你有時候多擔待些,對他多點耐心。就當叔叔拜託你了,好不好?”
方辰鄭重地點了點頭。
耐心這東西……她有的是。
畢竟十年都等來了,還怕什麼啊她?
作者有話要說:
日更4000,拉鋸系碼字,愛誰誰。
童朗真的是內心戲賊豐富那種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