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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朗從美蘭苑出來的時候,已經是晚上十點了。
他這幾個月要忙的事情太多:新廠選址、奠基開工、聯姻訂婚、洽談簽約······
每一件對公司來說都是重中之重,每一件都馬虎不得。所以童朗的這兩個月在飛機上待的時間,甚至比睡覺的時間都多。
但即使是這樣,今天應酬完他還是來了趟美蘭苑。
小小的兩居室裡,堆滿了從大房子那邊搬來的物品。童朗廢了好大勁,才從裡面找到了自己要找的東西。
一本小卻厚的練習本,和一張薄薄的速寫紙——當年他走的太匆忙,這些都沒來得及帶上。
這張速寫當年拿回家就被他送去過塑了,所以,上面的筆跡到現在依然清晰。
畫中的主人翁正是童朗自己。
17歲的他那會兒正趴在一個桌子上,直視著作畫人。繪者線條松動靈活,卻又準確有力。不過寥寥幾筆,就將童朗當時的神態模樣刻畫得惟妙惟肖。那時的少年身材還有些單薄,眼神卻直接而赤誠,看起來還算有幾分帥氣。
只不過,他腳上那雙肥厚可愛的棉鞋還是太傻了。
“騙子。”
男人拿著畫,笑著自言自語了一聲,便將其放進了事先準備好的資料夾裡。
看完畫,他又拿起了那本練習本。
童朗用大拇指搓了搓著本子的右下角,讓那一角的紙張隨著他的手指動作快速翻飛。然後,一個火柴人就在這小小的一角裡開始提腳射門——動作一氣呵成,還挺瀟灑。
這是高中那會兒,方辰趁著他不注意在本子上偷偷畫的。
本子每一頁的右下角都畫了一個穿著11號球衣的火柴人。它們動作類似,位置也很固定,如果不細看根本看不出差別。只有連起來翻動這個本子時,才能發現這其中的玄機。
方辰告訴童朗,這叫手翻動畫,是特地為他準備的17歲生日禮物。
“這個火柴人是你哦!我畫了好久,你喜不喜歡呀?”
童朗記得,當時的自己好面子,嘴又硬,明明心裡歡喜得不行,卻非要說一句“傻氣”,惹得女孩大哭了一場。
那時候的他,才是真的傻氣啊······
想著,童朗又拿著本子來回翻了幾次,這才把它小心翼翼地放到了包裡。
直到十一點多,他才回到了清江路的躍層公寓——這裡是童朗在南江的臨時落腳點。
開門,他一眼便看到了沙發上坐著的景嵐,有些詫異。
“你怎麼來了?”
“想我未婚夫了。不行?”景嵐抬眼盯著童朗,表情似笑非笑。
“有什麼事直說,我今天很累,想早點休息。”
說著,童朗將外套脫下,靠坐在沙發的另一邊,抬手揉著眉心——景嵐現在管理著景豐旗下的酒店業務,事務繁多,一般不會無事跑來這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