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還在繼續的爭執著。
當然了周邊吃瓜的群眾們看起來似乎並沒有想要散場的意思,畢竟吃瓜對於他們來講,可遠比吃飯有意思。
飯什麼時候吃想什麼時候吃想吃什麼,那都是可以自己決定的。
但是吃瓜這個東西就難說了,可不是你想什麼時候吃,想吃什麼型別的瓜,隨時都可以吃得到的。
袁華也坐到了林不言的身邊,畢竟他猜不透林不言內心的想法。雖然說林不言樂善好施是出了名的,但是很顯然眼前的這個女人並不是林不言想要援助的物件。
如果他真的有這個想法,那麼肯定是不會等到現在的。
感覺自己已經揣摩明白了林不言內心的想法過後,袁華也悠哉悠哉的吃起了瓜來。
只是有些心疼今天的這頓飯,花了他好幾萬塊呢。雖然說他也老來這家店吃飯,但是不可能天天都按照今天這麼高的規格吃吃喝喝的。
一個人的性格如果一旦養成了,後期想改過來是一件十分困難的事情。
袁華就是這樣的典型例子。
最開始的時候,廠裡都快要經營不下去了,那個時候他有錢嗎?沒有,捨不得吃捨不得穿,但是最後還是決定給災區捐獻僅有的庫存。
他感覺這個決定是他這一輩子作出的最偉大也是最為合適的決定了。
當然了,自己的人生轉機也是因為自己的這個決定得來的。
所以就算是現在有錢了,公司變得好了起來,袁華雖然喜歡吃喝,但是也是比較節省的,哪怕現在他的身價已經破億了。
可能是持續的時間比較久吧,亦或者是現在看的人實在是太多了。錢坤鬆開了抓著女人頭髮的手,一臉落寞的做到了地上。
他自己是一名程式設計師,為了追求自己的愛情,畢業了以後放棄了大城市的高薪工作選擇回到雲城這裡上班,為的就是能夠跟凌雪多相處一些日子。
有更多的機會能夠追到她。
凌雪的家庭三言兩語就能夠簡單的概括,她的爸爸是個賭狗,她媽受不了這種家庭了,在她十來歲的時候就跑了。
當然了,自己一個人跑的。
凌雪也是因為家庭的變故,整個人都變了。
兩個人是高中的同學,有一次錢坤放學的時候在街上被幾個小混混攔住了,目的就是為了他一天幾塊的零花錢。
但是這個時候是凌雪幫忙解圍的。
在那一刻起,不管凌雪的好壞,在錢坤的心裡都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
也正是從那個時候起,錢坤發現不管什麼時候,凌雪的臉蛋總是會在浮現在自己的眼前,揮之不去。
可是這麼多年了,他回來上班這麼久了。
凌雪對於他就是那種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的態度。
當然了,她爸出事錢坤的內心還是有些竊喜的。對於他一個老實人來說,接不接盤已經不重要了,心裡裝著這麼一個人,已經徹底放不下去了。
錢坤在心裡不止一次的這麼安慰過自己,喜歡一個人就不要在意她的過去,也許有一天她就被自己感動了呢?
聽到了凌雪哭著喊著求著自己幫忙的時候,錢坤感覺到他是最幸福的那個人。
但是真的跟他想的那樣嗎?
並不是。
凌雪上班了以後碰到了一個比自己有錢的老闆,立馬跟人家黏到了一起。自己給他父親擦屁股的那四十多萬,相當於丟到了水塘裡。
連個水花都沒有激起。
他這個時候才明白了一個道理,那就是舔狗該死。
就在這個時候,人群之外似乎來了一些人,大家十分自覺地給這幫人讓開了一條道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