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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鏖戰(四)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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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邊一陣滾雷般地聲音響起地時候,就連張知秋都感到要搖搖欲墜了:大地在腳下顫抖,那種震顫從腳底直直地傳了上來,整個人都似乎有種過電般隱約地“快感”。

但隨之而來的,卻是過電後那種渾身酥軟地感覺……

張知秋這時早已經是甩掉了張建東那件拉風地披風——礙事到在其次,最重要的是深諳現代“斬首戰術”精要的張知秋,還不想因此而成為被那些蠻族韃子白甲兵、紅甲兵們所覬覦和關照地物件。

蠻族地白甲兵,就是他們所謂地“呼魯圖”,譯成漢語的話說就是“英雄”地意思,相當於現代軍隊中地“戰鬥標兵”,個人實力十分強悍,在張知秋地印象中,這些人在對陣明軍之際,確實是有“以一敵十”地本領的。

白甲兵在蠻族被稱之為“白甲護軍”,是徹底的軍事貴族,類似於歐洲的騎士,但卻並不是說如今蠻族的皇帝皇太極直接給某些順眼地子民發盔甲,就可以把他定義為白甲護軍的。

白甲兵地遴選,是從一個甲喇地上千男丁中,從中所選地出弓馬武功最強的十個人,是屬於真正意義上的“百裡挑一”。

而這種選擇,是從小就開始的,作為一個戰爭民族,建州女真的孩子從出生開始,就面臨著完全以廝殺為標準的訓練和選擇。

事實上,這些白甲兵在經過長期的掠奪性戰爭後,也毫無疑問地成為了最富裕的奴隸主,大體上,任何一個白甲兵都擁有十個以上的“包衣奴隸”,而這些人在日常生活以及戰爭中,基本上是一直都要跟隨著自己地主人的。

白甲兵是完全不從事生産的,有酒喝,有肉吃,而從總體來說,白甲護軍也已經不是自由民的概念了,而是完全的奴隸主。

在張知秋地印象中,明末抗清英雄,官至副總兵、署總兵銜地太子太師、靖南伯黃得功,最早起家就是源於在遼東前線僥幸地殺了一個勒子的白甲兵,不但是馬上被賞賜兩百兩的銀子,並被立即提拔為遼東經略的親兵。

就因為殺了一個白甲兵,黃得功還由此而得了一個外號,叫做“黃闖子”,這樣的殊榮,是所有的遼東明軍,都沒有的。

紅甲兵地實力稍遜於白甲兵,但也比普通地蠻族士卒要強出許多,一般也都是後金軍隊中地下級基層軍官。

紅甲兵又叫“紅擺牙喇”,也是蠻族的精銳,通常幾十個士卒中,才有一個“紅擺牙喇”;而每個紅甲兵,都要有三十個敵人的人頭作為基礎,才能成為白甲兵。

最要命的是,這些人地騎射功夫全都非常地突出,也是這個時代最好地戰場“狙擊手”,張知秋可不想因為一件披風把自己地小命無端地葬送掉。

當然,表面上張知秋卻是因為披風礙事地緣故——他現在不但是兩手中各自抓了一杆長槍,腰中也應景地像模像樣掛上了一柄長刀。

能夠有此認識,還是全賴於張知秋那未曾全部“失憶”地大腦,雖然從來都沒有經歷過這種冷兵器地戰爭,但如果只是“紙上談兵”的話,張知秋卻也是擁有絕不下於一個積年老卒地閱歷的,甚至大可以與一些基層地軍官們別別風頭。

從教育的角度而言,現代人,即便是一個普通地農民,在見識方面也比這明朝地一個秀才要強上許多的——無他,“見多識廣”罷了。

現代人雖然許多人也是一輩子沒有出過遠門,但是發達地社會資訊系統,卻是時時刻刻地在將無數地資訊灌輸給他們,這與古人所說地“讀萬卷書,不如行萬裡路”道理相通,但卻還要來的更為直接與全面。

換句話說,如果現代人可以修仙的話,那些“渡劫”什麼的,一定要比古人更有優勢:所有人世間的酸甜苦辣、七情六慾,根本不怕因為聞所未聞而被“誘惑”兒受到刺激:在網際網路的面前,還有什麼是現代小學生所見識不到的……

在大明崇禎三年,還正是蠻族勢力地上升階段,遼東、甚至是這遠在山西的大同軍鎮,卻都已開始感受到蠻族的咄咄逼人之態了!

大明萬歷四十四年公元1616年),蠻族首領努爾哈赤在赫圖阿拉稱汗,建立大金史稱後金),改元天命。

天命三年,也就是明萬歷四十六年公元1618年),努爾哈赤公佈名為“七大恨”的討明檄文,開始公開起兵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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