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令解決不了。”
“還有這種事?”韓說皺了皺眉,上齒含著下唇,沉默了一會兒,“哪方面的?不會涉及到列侯吧?”
“沒有那麼麻煩,僅僅是關於土地與刑獄方面的冤屈罷了。”
“這樣啊。”韓說嘟囔著嘴,嘆了一口氣,“土地問題,汝往西走,去太常解決,至於刑獄,則往東走,去找廷尉丞。該如何做,本官已經如實告知,若沒有其他的事,吾就先回去了,別再領著人念《論語》了。”
“郡尉請留步。”司匡嘿嘿一笑,拱手,“這個方法,貌似行不通。”
“嗐,為何?”
韓說氣地跺了跺腳。
不是礙於街道上幾百名儒生的面子,他早就對著司匡放個屁,然後回到府邸了,哪還能好說好商量的交談?
司匡回頭,看了滿目期待之色的仲阿於一眼,點了點頭。
轉回來,聲音朗朗,
“昔年,黃河於本縣決口,下游百姓流離失所,吾之田地,因位於西方,未受災,因此,縣內官吏以支付報酬的方式借地,安置災民。”
“然而,過了兩年了,吾不僅一分錢也沒拿到,甚至,地也被沒收了,這是何道理?”
韓說雙手交叉,藏在袖口,目光閃爍,沉吟,道“汝沒有地契嗎?只要有地契,任何人也拿不走汝之田地。”
“地契放於屋中,被決口之水一同摧毀了。”
“那埋在田地周遭的石基地契呢?”
“被人破壞了。”司匡淡淡的回答。
“這樣啊……”韓說吧唧一下嘴,雙手環胸,“吾很同情汝之遭遇。遇到這種情況,汝需要先去縣衙,令其查詢破壞田地石基之人。”
“去了,縣衙讓吾出示地契,證明吾是地的主人,否則,不給查案。”
“那就給……”韓說說了一半,忽然想起來地契的問題,急忙改口,“汝可以去太常查底,開個證明不就行了。”
“去了。”
“事情這不就簡單了嘛。”韓說笑了,拍了拍手。
“放屁,簡單個屁。”司匡面色不改,罵了一句,“其言,想查底子需要先出示縣衙交付的田地地基被毀證明。”
“那就讓他證明啊。”
“沒查案,怎麼證明?”
“那就讓他查案。”
“沒有證明,不給查案。”
“這……”韓說臉色黑的和一塊煤炭似的。
他感覺有些頭暈。
有點繞。
沒站穩,一個踉蹌,差點摔倒。
他捂著頭,質問,“太常不是有契約副本以及戶籍冊錄嗎?為何這麼麻煩?”
“有和查,是兩碼事。”司匡撇撇嘴,攤了攤手,“反正,不管每個衙門,口徑都一樣,簡單來說吾要證明吾是吾,地是吾的地。”
司匡笑眯眯的,拱手,“郡尉韓公,敢問,吾應如何是好?郡守可否出來,為鄙人主持公道?如果解決不了,吾等,只好用聖人之語,教化濮陽百姓心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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