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定意義上講,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強迫地主交出自己的土地。
地主是大漢統治階級的構成部分,皇帝本身就是最大的地主。
如果連地主的權益都不能保證,何談保證其他階層的利益?
他必須確定清楚,再決定是否同意交換土地。
從利益方面來看,邱漢嬰是願意進行土地交換的。
稷下北部那一塊耕地靠近黃河入海口,說不準哪天就被黃河之水淹沒了。
也正是因為這個緣故,那塊地的價格從三年前開始,就不斷的降價。
如今一畝地的實際價值,恐怕也就兩千錢剛剛出頭,而且還是有市無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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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膠西的土地不同。
其與黃河之間,還隔著一個齊國。
除非齊國被黃河徹底淹沒,否則膠西的耕地,被淹沒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這也就導致一個結果膠西的地價保值,再怎麼便宜,也不會低於三千錢。如果碰到真正想買地的人,三千五百錢也是有可能的。
這一波,臨淄穩賺。
只不過,邱漢嬰現在很擔心這個方案被執行的可能性。
膠西國的太常丞不是傻子。
膠西王也不是傻子。
沒有長安的命令,這倆傢伙不會同意的。
因為沒有人願意虧本,即便是不差錢的諸侯王。
拋開地價,百畝之田可是關係到王國賦稅與徭役。
百畝之田,每年稅收雖然只有五石,摺合成錢幣,也就三百錢左右的樣子,但這在稅收中,僅僅是小頭。
真正的大頭,是每年和田地稅一同徵收的算賦、口賦、徭役、兵役等。
算賦是人丁錢,凡是位於十五至五十六歲的男女,每年每人都要納一算(一百二十錢)。
口賦是兒童稅,七至十四歲的兒童每年每人納二十錢。
一般而言,能耕百畝之田者,家中至少有一老一少兩個男人,這倆男人應該都有妻子,再算上家中的孩童…
這樣一來,每年的算賦、口賦加起來,起碼要五百錢!
而兵役分為郡國兵、衛士、戍卒。
男人一生要服兵役兩年,一年在本地,一年在邊境。
這兩年產生的經濟價值,對郡國來說,難以估量。
至於更役,根據大漢律令,男人到了服役年齡傅籍之後,每人每年還要在本地從事一個月的徭役。
這些雜七雜八的賦稅加起來,一百畝地對一個王國每年產生的經濟價值,超過一千五百錢!
十年可就是一金半!(約五畝地的價格)
相比隨時都可能消失的稷下北部土地,膠西百畝土地的價值,更大!
孔安國與目光明亮的邱漢嬰對視,呵呵一笑,再次開啟褡褳,從裡面拿出來一塊用粗麻布撰寫的書信。
他放在案几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