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嘉懿帶著維度娛樂的團隊,在深城呆了差不多整整一週的時間。
休息的時間是很少的,大部分的時候,她和她的團隊,都呆在企鵝大樓裡,跟張彥平的人進行最後的緊張談判。
之所以要這麼長的時間,並不是代表談判遭遇了困難。相反,這正是說明了雙方之間的溝通,已經進到了很深入的層次。
不然,扯什麼淡?早破裂了。
一週之後,葉嘉懿拿著一份沒簽字的合同,回到了盛海。
這份合同,就是他們這討論了一週的結果,雙方對這份合同內規定的內容,基本算是討論透過了。
合同很複雜,裡面細則很多,但最重要的,其實就是這幾條。
“維度娛樂與企鵝簽約十年,未來十年內,所有關於《英雄聯盟》所有內容的影視化合作,將在他們兩家之間展開,並具備排他性。”
“該協約之下,每一部影視作品的總投資,由雙方共同出資投入,投資上限皆為百分之五十。任何一方,都有減少或放棄投資的權力,空出的投資額度由另一方補齊。”
“該協約之下,任何一部《英雄聯盟》電影在製作完畢之際,該部電影內出現的所有主要角色人物的影視、動畫、周邊衍生品、人物形象授權等一系列版權收益,都將變成雙方共同享有並分配。”
“企鵝影業收穫的利益分配比例,等於他們對該部電影的投資比例,並額外再加百分之五,剩餘為維度娛樂享有。”
“維度娛樂承諾,將在未來十年內,至少開啟八部以上關於《英雄聯盟》內容的電影,並且每一部的投資額度,不得低於六億人民幣,其中第一部必須要在兩年內完成製作。”
這些就是整體大框架了。
當然,在這裡面,還有很多很多的細則,但基本不算特別特別重要。
除卻這些之外,還有一條規定,就是說當任何一部該框架之下的電影,全球票房低於一億美元的時候,企鵝都有權終止該協約。
這是很正常的一條保障條款。
假設一部《英雄聯盟》電影,連一億美元的全球票房都沒到的話,那就相當於出現了鉅額虧損了。
按照合約,每部《英雄聯盟》電影的投資,六億人民幣,換算下來大概八千多萬、將近九千萬美元的成本。結果全球票房就一億,那顯然是大虧特虧了。
在這種情況下,企鵝需要有一條下限,可以讓他們有權力在電影出現巨大虧損的時候,終止合作。而不是血虧之後,還得陪著維度娛樂在這條船上一起玩。
其實,這條下限定得很低。
仍然按照八千萬多萬美元的成本,那電影起碼要拿到三億美元以上的票房,才有可能回本——當然,這裡指的是純票房收入,不算其他版權開發。
所謂商業電影,說白了仍然是屬於商業投資的一種。而只要是投資,就沒人能夠保證百分之百賺錢——又不是銀行定期存款!
拍一部一億美元全球票房的電影,不難。甚至三億、五億,乃至於更高的票房,都是可能的。
但是,哪怕好萊塢的大公司,都不敢拍著胸脯說,自己拍的每一部大投資電影,都能賺錢。
虧損的電影,那多了去了,其中不乏超高的投資,結果最後撲得一幫人跳樓的。
對於張彥平要求定下的這條下限,葉嘉懿也答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