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門位置是一個小衣櫃,旁邊是個電視櫃,一臺老式電視放在那裡。而電視對面是一張已經發黴的床。床的左側似乎是一個小床頭櫃,上面還有一盞被老鼠咬壞了燈帽的檯燈,床頭櫃上有一個鐘面碎裂的小鬧鐘。床的右側是一張木桌子,桌子上有些凌亂地堆放著一些紙張和一個筆筒。
進門的右側,床的左側是一個小衛生間,裴任舉起手機,燈光將牆上的一面汙漬重重的鏡子照射出來,衛生間內非常壓抑,屋頂很矮。
裴任感覺自己後背有汗水滑過,他吞了一口唾液,轉身看向了書桌。
他走近了書桌當中,桌面混亂的紙張字跡已經混亂得無法看到,雖然如此,但是裴任依舊有些驚訝的認出這些紙張——這就是他自己經常使用的稿紙,寫作的稿紙。
裴任拿起稿紙,上面的字跡暈開一片,但是還是能看見密密麻麻的字型,裴任將紙張拿起來,上面是娟秀的字跡,他心中感覺有些可惜,但是這些稿紙似乎沒有什麼重要的,因此裴任將稿紙放了下來。
房間裡面非常黑暗,裴任將手機翻轉,燈光往屋頂照去,他看見一個簡單的吊燈掛在屋頂位置,吊燈已經裂開。
裴任嘆了口氣,將手機放下來,就在那個瞬間,燈光順著牆邊一直落下,裴任心臟一跳,他一下子看到了,就在進門處的衣櫃上,有一個小小的,露出一個角的本子。
他快步走過去,衣櫃擋住了一半的房間大門入口,裴任伸起手來夠著本子,這本子似乎是牛皮紙外面的,可能是搜查的時候被誰順手放上去的。
怎麼這本子沒有被警察拿走?
裴任將本子拿了下來,這本子竟然不是很舊,他手上沾上了一點兒的灰塵,裴任將本子開啟,本子扉頁位置,娟秀的字跡寫上了一個名字——
莫明笙。
這是誰?
裴任背後發涼,他幾乎在瞬間已經想起了昨晚遇上的女生,他有些害怕起來,他將本子合上,也不管本子有些髒,直接就拿在手上。裴任拿起手機照了照房間,櫃子基本都是被開啟的,裡面是雜亂的衣物或者是雜物,裴任不敢動得太過厲害,雖然這裡已經沒有人來,但是很難將是不是永遠都不會再有人來,他不想破壞這裡。
他最後拉開書桌下面的抽屜,裡面還有一沓黃白色的稿紙疊放在裡面,裴任想了想,最終還是將桌面的稿紙理了理夾在了本子當中——他想要帶走桌面的稿紙。
他翻了翻抽屜裡面空白的稿紙,隨便抽出了幾張來放在桌面,雖然這個偽造非常低階,但是好歹給他一點視覺上的欺騙。裴任覺得自己已經不能再呆下去了,他小心地退出了房間,腳上一勾房門,從警戒線下彎身鑽了出去。
裴任從樓上下去,虹亭小區幾乎見不到人影,因此他滿臉大汗地從一棟廢樓出來倒也沒有引起什麼人的注意,他坐上了自己的車,直接朝著家裡開去。
自己竟然不知不覺在那陰森的307呆了一個多小時,裴任有些佩服自己的膽量,他回到家之後,將本子放在桌面,裴任有些煩惱地看著自己手上的灰塵,他打算站起來去洗個手,順便擦一擦本子。
他站起身來,忽然間猶如一道閃電劈過他的腦海,裴任忽然間顫抖起來,他有些不可置信的看著本子,他沾滿灰塵的手將本子拿起來。
本子的正面幾乎沒有什麼灰塵,而反面卻沾上了滿滿的灰塵,但是裴任清楚的記得,自己開啟本子的時候,正是自己的左手託著本子背面,然後右手開啟本子。
他看著自己的左手,左手上滿是灰塵。
確實就是正面很乾淨,反面很多灰塵。
可是,裴任在翻開本子前,沒有將本子翻過來再開啟——因為他將本子從櫃頂拿下來後,正好看見的就是本子的正面。
所以說,被放在櫃頂的本子,本來就是正面朝上,反面朝下!
但是此時裴任眼前的本子,分明就是朝上的一面沒有灰塵,朝下貼著櫃頂的一面全是灰塵。
裴任一下子明白過來——這本子是後來被人放上去的。也只有這樣,這本子才沒有被警察發現,而且因為本子是後來才被放回去的,所以放本子時衣櫃頂部已經滿是灰塵,所以本子才會出現靠著櫃體的一面都是灰塵,而朝上的一面沒有灰塵的情況。
而且,根據朝上的一面沒有灰塵可以知道,這本子,被放回去的時間,絕對很短。
有一個人,在近期來到307,將這本子放下!
裴任終於渾身抖動起來,他真切的感受到了一絲涼意,他有些哆嗦著將本子開啟,扉頁上的三個字再次躍上來。
莫明笙。
莫如笙,莫明笙,這會是巧合嗎?
裴任回想起昨晚自己碰到莫如笙的位置,那裡確實就是今天自己進入的廢樓的隔壁樓房。
這個本子,是近期才被放回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