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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其實我並不是一個會隨便改變自己興趣愛好的人。
但他喜歡的樂隊是真的很棒。
他們好像不屬於任何一種風格,說是重金屬吧,歌詞倒還是平平淡淡的,沒什麼攻擊性;說是搖滾吧,也沒有那麼狂躁喧囂;說是流行吧,和絃其實還蠻小眾的;說是嘻哈吧,抒情的時候又特別細水長流。
這種捉摸不透對我來說,實在太有魅惑力。
他們的主唱也很有個性,看起來嬌小白嫩,像是個被保護的物件。而一開嗓,就足以告訴在場的每一個人,他才是最有力量的。
唱著唱著,我發現他特別像一個人。
他特別像我的室友。
怪不得他那麼喜歡。
喝了酒,我也沒什麼顧忌,直接貼他耳旁,悄聲告訴他我的發現。
我以為他會甜蜜地笑笑,接著對我的評價表示贊成。
可他一瞬間冷了臉,聲音都帶著冰碴:
“別提他。”
?????
這是和他的小希吵架了?
那幹嘛把火撒我身上?老子又不是出氣筒。
但我覺得事情沒那麼簡單,為了塑造一個善解人意的形象,我笑著問道:
“跟小希吵架了?”
他轉過頭,臉有些黑:“今天沒他的事。”
沒他的事?這什麼意思?我靠他不會以為我喜歡我室友吧。我回想了一下昨天他在車上跟我說的那些話,再加上現在他的反應,十有他是懷疑我想搶他男友了!
天大的誤會!
我想撬的人是你啊,哥們你清醒一點行不?
我連忙解釋道:“高默,我對小希可沒什麼意思,你別瞎想。”
他一聽我這話,神色稍有緩和:“我知道你對他沒意思。”
行了,說明白就好了。
“你對我有意思。”
在主唱的聲音達到高潮時,他補充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