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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今日,我會記得給你上香的。”
李明勇頓時被柳夕噎的說不出話來。
錢,李明勇並不十分在乎。
他十四歲離家出走,走遍大江南北,嘗盡人情冷暖,睡過大街,也睡過五星級酒店總統套房。在天橋跟野狗搶過食,也曾在香港米其林三星餐廳花三十萬吃一頓晚餐。他卑賤時任人唾棄,他得勢時與名門政要喝過茶……
所以,李明勇將錢財這種身外之物看得極淡。
他很少聯系家裡人,十幾年也不回家,更沒有大張旗鼓的衣錦還鄉,給父母親人塞大把的錢。
不是李明勇自私無情,而是因為李明勇不願意給家人惹來任何麻煩。
就連跟了他十年的幾個老兄弟,也不知道李明勇的老家在哪裡?父母是誰?
李明勇闖蕩這麼多年,經歷了那麼多事,早就明白一個道理:他們這種人,越是在意的人越要遠離,否則就是害了親人,也害了自己。
這次逃亡,李明勇本沒打算來見李明芳。
只是想到自己這次生死難料,又正好路過姐姐所在的城市,才過來見姐姐一面。
誰知卻遇到了柳夕,本想吃過飯就走的他,生起了另一番心思。
玉石好辦,不就是錢嗎?他要是死了拿錢也沒用。
他擔心的是,柳夕真的有辦法幫他嗎?
柳夕見李明勇低頭思索,拍了拍他的肩膀,老氣橫秋的說道:“小舅,別想著逃,逃不掉的。事到臨頭需放膽,賭一把,贏了通吃,就算輸了也不會比現在更糟糕。”
李明勇啼笑皆非,不過柳夕的話卻幫他下定了決心。
他本就是靠賭命起家,這十幾年賭命的時候也算家常便飯。再賭一次命,也沒什麼關系。
“行!夕夕,小舅這次就把命賭在你身上,玉石不是問題,明天小舅就給你拿來。”
李明勇也想通了,這事雖然怪異,但前有那神秘少年言猶在耳,後有柳夕句句落在點子上,由不得他不信。
就算這事不行,就當自己這個舅舅的給外甥女的嫁妝吧。
“把你脖子上的玉石給我,就算其中一塊吧。”柳夕指了指他脖子上掛著的碧玉觀音吊墜。
李明勇一愣,陡然想起那位神秘少年也是要了他手上的玉扳指,而柳夕要的是他身上的玉觀音……他莫名的對柳夕又多了幾分信任。